CNML格式】 【 】 【打 印】 
澳門廉政公署就財產申報制度向公眾諮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1-02 08:56:59  


  中評社香港1月2日電/從今年1月1號開始,澳門廉政公署將就新修訂完成的財產申報制度,向社會公眾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澳門為什麼要對財產申報制度進行修改?修訂後的制度和原來相比又有哪些不同? 

  國際在線報道,澳門新修訂完成的這個財產申報制度明確規定,副局長以上的官員以及行政會成員等必須公開自己的財產或可能產生利益衝突的狀況,上述人員還必須申報其在社團中的角色及職務,也就是說,受到監察的內容不只包括財產收益,還將包括非財產方面的利益。 

  事實上,澳門修改財產申報制度已經醞釀了很長時間。早在去年3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的首份施政報告中就提到,特區政府施政的突破口是推行科學決策,打造陽光政府,力求施政高效、廉政、透明。此後,《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於今年3月份正式生效,使得廉政公署有權調查私人領域的貪污問題,這有助於從源頭上控制公務員的受賄行為。而這次財產申報制度的修改則成為了澳門打造“陽光政府”的又一個重要舉措。 

  廉政公署表示,希望借這次修訂,使有關程序更加實效和便捷,增加公眾對官員財富來源和利益的監察力度。 

  另外,澳門現行的公務員財產申報法從2003年1月開始實行。在2006年後,澳門逐步採用了一些國際機構的清廉指數體系,因此也有專家表示,澳門政府希望能夠通過對財產申報制度的修訂,與國際監察制度接軌。 

  根據澳門現行法律,澳門公務員每隔5年要進行一次財產申報,公務員必須申報金額超過2.5萬澳門元的銀行賬戶和現金,延遲提交申報書或申報嚴重不實者將被罰款或追究刑事責任。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