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認,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國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不論是絕對值還是增速都是如此。以最低工資標準為例,2010年全國31個省(區、市)均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更是高達20%以上。但是,據統計,即便有如此大幅度的提高,也沒有一個省(區、市)的最低工資標準能夠達到當地平均工資的40%.同時,工資的漲幅也趕不上經濟發展的速度。據國家統計局統計,1979-2009年,GDP年均增長9.9%,而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7.3%,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7.2%.雖然目前我國尚未對外公布勞動生產率統計數據,但按照一些研究機構和專家學者的測算,基本一致的意見是,我國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幅度要大大高於勞動者工資的增長幅度。
一旦勞動者的工資增長速度趕不上經濟發展的水平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速度,即便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漲幅再高,也意味著勞動者沒有合理地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從這個意義上講,衡量勞動者工資水平是否合理,不能簡單看其本身的縱向比較,還要進行橫向比較,看其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勞動生產率提高是否同步,否則縱向比較的成績再顯赫,也不能說明任何問題。也正是基於這一原因,在《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實現“兩個同步”,即要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這才是我們最應該從中國工資漲幅“領跑全球”中解讀出來的深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