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隱患”將除 居民熱切期盼
“群租房”看起來只是個體表現,實際卻不然,它是關乎著周圍居民治安、防火、安居等一系列生活環境的大事。近些年,關於群租擾鄰的事件時有發生,例如租客深夜打麻將,害得左鄰右舍睡不好覺等,這一點家住團結小區的居民王大爺深有體會:“一個房子竟然能住那麼多人,24小時都有人進進出出,尤其是早晨、中午和晚上這三個點兒,對面的門更是叮咣亂響,住的人經常更換,而且人員太雜,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而當記者告訴他“群租房”將被禁止這一消息時,王大爺十分激動。
取消群租房、拼租房,其實最直接的是兩個群體利益的對立,對於不是出租人的第三方業主來說,當然希望取消,他們普遍認為,群租客的入住,本身就是對小區和住宅品質的一種破壞,早就應該禁止了。
律師說法:相關配套措施還需跟上
據2010年發布的《中國人才藍皮書》指出,全國“蟻族”人數在百萬以上,“群租房”曾一度以其低廉的價格和靈活的付款方式等特點,迎合了這一群體的居住需求,突然禁止無疑給他們增加了一定的生存壓力。
據了解,目前呼和浩特市尚沒有制定人均租住建築面積最低標準,不過由於該《辦法》明確規定“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故此將從法律上徹底封殺“房中房”與“群租房”的生存空間。呼和浩特市物業管理協會法律顧問、內蒙古典澤律師事務所的李文生律師說,相應建築面積的住宅,對應的是相應數量的居住者,在面積不變的情況下,盡可能增加居住者,肯定會導致建築物負載加大,物業設施設備負荷增加,相鄰業主居住環境變差等問題。該《辦法》規定禁止將房屋分拆、隔斷“化整為零”,不但保障了承租人應該享有的居住條件,同時也保障了相鄰業主的有關權益。而其中“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的規定也符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是誠實信用原則的具體體現和應用。
“群租房”的危害性顯而易見,國家出台這項新規,其目的就是整治出租房管理混亂的局面,提高出租房的安全系數,這點無可厚非,但是今後這些弱勢群體、底層群眾該往哪兒去,又成為了擺在大眾面前的一個沉重話題。對此,李律師分析說,對於低收入人群因此導致的房租支出加大問題,這就需要政府部門及時作出完善的配套措施,如果不尊重房屋租賃市場的現實需求,沒有足夠出租房源保證承租人需要,只靠一紙規定單方面堵住需求,未必管用,也很可能引發新的矛盾。
據了解,目前政府正在通過加大對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設的投入等方式解決租房者的困難,效果將會比硬性整治更好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