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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部門:春節紅包不能沖抵加班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2-05 09:05:09  


  中評社北京2月5日電/春節期間,還有不少行業的勞動者堅守在工作崗位上,他們最關心的莫過於加班費了。4日,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市勞動監察支隊值班熱線了解到,一些用人單位存在用“春節紅包”沖抵加班費的行為。勞動監察部門表示,“紅包”和加班費完全是兩碼事。

  “紅包”不能算加班費

  案例:昨天中午,記者來到新街口一家品牌服裝專賣店,一名營業員表示,整個春節期間,她只有大年初三才能休息一天,其餘時間都要上班。“老板除夕中午給我們加班的人發了一個大紅包,有三百塊錢,這應該算是加班費吧。”

  分析:南京有部分企業習慣在春節給加班的員工發“紅包”,並且把“紅包”視作員工的加班工資。對此,市勞動監察支隊負責人表示,“紅包”是對員工一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和褒獎,是一種福利,加班費是對勞動者放棄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種補償,應專門支付。

  為保“飯碗”不敢較真

  案例:昨天,浦口區一大型社區的物業保安表示,過年期間他要加班五天,物業公司老板獎勵他們每天50元,這就算是春節加班費了。記者了解到,從春節放假前兩天一直到大年初二,市勞動監察支隊接到的咨詢電話約有50個,八成都是問加班費算法的,但詢問者大多不願意透露姓名和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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