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現代大學制度,落實高校自主權
隨著高等教育需求大眾化,我國連續十餘年高校擴大招生,高校在校生數量猛增,但人才培養質量下滑等問題越來越突出,高校“行政化”、學術不端等問題受到越來越多關注。在新的教育規劃綱要和新近公布的教育體制改革試點中,有關高等教育辦學模式、管理模式和人才培養模式等的改革占有較大篇幅和比例。而社會關注度極高的高考制度改革方案仍在醞釀中。
一是在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方面,將在北京大學等數十所部屬高校及部分省屬院校試點,完善教學質量標準,探索通識教育新模式,建立開放式、立體化的實踐教學體系,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在北京大學等部分高校設立試點學院,開展創新人才培養試驗。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
在上海部分高校及附屬醫院、清華大學、寧夏醫科大學等試點,改革研究生培養模式,深化專業學位教育改革,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與高等學校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體制機制。
二是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設現代大學制度。在北京、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探索高等學校分類指導、分類管理的辦法,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在北京大學等26所高校推動建立健全大學章程,完善高等學校內部治理結構。
針對學術不端行為,將由黑龍江承擔試點工作,構建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監督查處機制,健全高等學校廉政風險防範機制。同時,在湖南大學等3所高校試點,完善以質量和創新為導向的學術評價機制。
三是改革高等學校辦學模式,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推進高校與地方、行業、企業合作共建,探索中央高校與地方高校合作發展機制,建設高等教育優質資源共享平台,構建高校產學研聯盟長效機制。以北京科技大學等15所高校為試點,將重點探索發揮行業優勢,完善體制機制,促進行業高等學校特色發展,培養高水平專門人才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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