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1日電/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陶校興涉嫌受賄案,原定進行一天的庭審,因為陶校興的當庭認罪,上午便結束了事實調查及法庭辯論等環節。
東方網報道,整個庭審過程中,陶校興幾乎沒說幾句話,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所有罪名,他都供認不諱,請求法庭輕判。
家屬情緒失控 陶校興當庭認罪
今天上午9點30分,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陶校興涉嫌受賄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準時開庭審理。身著深色大衣,頭髮花白的陶校興在法警的押解下出現在庭審現場,旁聽席上的多名被告人家屬情緒激動,特別是一位四五十歲的中年女士,一度離席,試圖接近被告人,被法警攔下。幾經審判長警告,該中年女子仍哭鬧不止,為了不影響庭審的經常進行,法警將該女子勸出法庭。相較於家屬的過激行為,被告席上的陶校興顯得非常冷靜,除出庭時曾向旁聽席上的家屬示意外,幾乎再沒回頭。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8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陶校興利用土地管理工作職務便利,幫助興躍公司、梅苑公司、蓮城公司等多家公司獲取巨額利益,從中收受孫鎮躍、顧紀興、楊德興等7名行賄人賄款人民幣328.5萬元,美元3萬元,港幣50萬元,在建商鋪一套,卡地亞手表一塊,合計人民幣1045萬餘元。
陶校興並沒有委托辯護律師,也拒絕了法庭為其指定辯護律師,對於檢察機關的指控,陶校興當庭認罪,表示辜負了組織和人民的信任,希望能洗心革面,早日回歸社會,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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