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由於過去兩年中2000餘家“中國供應商”客戶涉嫌欺詐事件,正對公司的股價造成打擊,而阿里巴巴內部的風暴也正產生深遠影響。
其公司內部調查小組認為,這次事件對阿里巴巴收入上沒有很大影響,但需要發出一個很強的信息,處理違背價值觀的行為。B2B公司CEO衛哲及COO李旭輝因此引咎辭職。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向客戶和員工公開強調,價值觀問題上公司不會做任何妥協。
阿里巴巴到底發生了什麼?這一事件的內外因素,又到底有哪些?
怎樣的欺詐?
這2000多家中國供應商客戶到底如何出現和進行詐騙的,其實已經有案例。這類案例在2009年就時有曝光,但當時影響不大。
比較典型的案例是這樣的。當客戶A急需一批產品時,他可能會在阿里巴巴尋找供應商B公司,當客戶A和B公司負責人取得聯繫後,B公司要求客戶A提交1萬元“押金”到自己公司或者個人賬戶上,而當這筆押金支付之後,客戶A就發現再也聯繫不上這家公司了。
在這一案例中,B公司就是涉嫌欺詐的“中國供應商”。
“我實在不明白,如果是騙人的公司,為什麼還會大量出現在網站上呢?”互聯網上如是的抱怨和投訴屢見不鮮。
在阿里巴巴平台上,確實有一些諸如支付寶之類的平台保障客戶A的利益。但是問題在於當客戶A被試圖欺詐的B公司騙取錢款後,阿里巴巴對諸多的“B公司”到底採取怎樣的態度。
這個問題就是阿里巴巴的問題了。
標準的問題
回溯到2009年和2010年,可以找到阿里巴巴平台欺詐問題“爆發”的內因。
2006年11月,衛哲正式加盟阿里巴巴。“我不是創業元老,也不是純粹的職業經理人,而是這個團隊的一個合夥人。”他當時是以合夥人心態入職的。
2008年11月,在“中國供應商”體系下推出了一款低價產品出口通,該產品剛推出的價格是1.98萬元,而此前中國供應商的價格為5萬元人民幣。有阿里巴巴前市場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阿里巴巴銷售會在不同的業績基礎上獲得8%到12%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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