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上述目標,要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提高針對性、靈活性、有效性,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管理通脹預期的關係,更加注重穩定物價總水平,防止經濟出現大的波動。
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保持適當的財政赤字和國債規模。今年擬安排財政赤字90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赤字7000億元,繼續代地方發債2000億元並納入地方預算,赤字規模比上年預算減少1500億元,赤字率下降到2%左右。
要著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加“三農”、欠發達地區、民生、社會事業、結構調整、科技創新等重點支出;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等支出原則上零增長,切實降低行政成本。
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全面審計,實施全口徑監管,研究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廣義貨幣增長目標為16%。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綜合運用價格和數量工具,提高貨幣政策有效性。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發揮好股票、債券、產業基金等融資工具的作用,更好地滿足多樣化投融資需求。
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支持,嚴格控制對“兩高”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密切監控跨境資本流動,防範“熱錢”流入。加強儲備資產的投資和風險管理,提高投資收益。
今年,重點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
當前,物價上漲較快,通脹預期增強,這個問題涉及民生、關係全局、影響穩定。要把穩定物價總水平作為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充分發揮我國主要工業品總體供大於求、糧食庫存充裕、外匯儲備較多等有利條件,努力消除輸入性、結構性通脹因素的不利影響,消化要素成本上漲壓力,正確引導市場預期,堅決抑制價格上漲勢頭。
要以經濟和法律手段為主,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加強價格調控和監管。一是有效管理市場流動性,控制物價過快上漲的貨幣條件。把握好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調整時機、節奏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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