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城市尚不足一成
據京華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昨天,公布房價調控目標的城市比例不到全國600多個城市的一成。
目前,只有山西省22個城市以及銀川、貴陽、昆明、佛山、岳陽、沈陽、丹東、海口、合肥、蘭州、西安、濟南等共計40個城市公布了自己的房價調控目標。
從已公布的房價控制目標來看,沒有一個城市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這個參考標準,絕大多數只提及當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其中,一些城市的房價調控目標,與當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平。
此類城市,可以西安為例。西安市政府給出的調控目標是:2011年西安新建住房的漲幅不得高於15%。而今年西安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目標為15%。
到目前為止,調控目標中漲幅最小的是位於欠發達地區的蘭州。該地允許2011年當地新房漲價幅度不超過9%,低於當地預期的GDP增長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的指標。
不只是二線城市一片漲聲小城丹東的房價控制目標,確定在“漲幅不超過9%-9.5%”。
目前可知,在已公布調控目標的城市中,最寬鬆的目標非榆樹莫屬該市規定,2011年新建住房“增幅要低於2010年新建住房價格增幅”,但榆樹2010年新建住房價格的增幅高達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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