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事”記者請人為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賣給廣州天河某貿易部的這442瓶茅台酒算了一筆賬:
網帖發票顯示,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從貴州購進茅台飛天單價約為494元,30年為5982元,50年為10255元,15年為2563元,這442瓶酒進貨總價約為62萬元。中石化廣東分公司以73萬元賣給天河某貿易部,獲利11萬元。而這批酒在市場上的零售總價為124萬元。也就是說,從中石化進貨價到市場零售價,差價是62萬元。其中51萬元的利潤空間,留給了天河某貿易部。
這樣平價轉賣緊俏貨,是什麼生意經?面對疑問,中石化內部知情人士這樣回應:去年有人在舉報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購買天價名貴酒,公司就開始“成批成批便宜地賣給其他單位”,處理掉一部分。
“中國網事”記者14日下午來到這兩家商行。“黃埔某酒業商行”店長說,這批貨是朋友介紹的,價格相對其他渠道的要好些,“那是我們唯一一次與中石化做買賣。”
據“天河某貿易部”店員說,商行老板是做化工行業的,有關係才能拿得到茅台等高檔酒,進價也相對便宜。
中石化廣東分公司不少員工質疑,公司此次百萬金額以上的購酒是否遵循了中紀委等部門“三重一大”制度的規定,即重大事項、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都要經過領導班子討論研究決定?
中石化集團已派出調查組於14日赴廣東就天價酒事件展開調查。調查組在回應中說,公司關注到互聯網和傳統媒體對所屬廣東石油分公司“天價酒”事件的評論和報道。公司黨組高度重視,緊急召開黨組會,決定立即派出聯合調查組赴廣東,對事件開展調查。如發現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