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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保障房分配管理混亂 屢見騙購倒賣現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22 21:34:37  


 
  “公示就是讓公衆來發現問題,而不是隱瞞信息讓公衆發現不了問題。在如何公示上,政府部門應採取開放態度,而不是躲躲閃閃。”福州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王阿忠認為,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環節,許多地方政府部門的第一反應常常是躲避社會監督,從公示環節患上“節假日公示綜合征”可見一斑。

  第三道難關是管理難。現在各地的機構設置大多為住房保障部門和居委會、物業公司,并由其進行日常管理和核查。實際上,僅靠物業公司的檢查、管理是不够的,因為其作為企業,不具有相應的行政職能;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只是民事權利義務,不具有行政強制性。

  最後,實現保障房再分配時就遇到了退出難。柳文定說,申請者何時有私車開了、在哪裡又買商品房了、收入是否變化了,等等,這些情況很難及時發現。一旦發現承租人條件超標或違反規定,一般都是讓街道社區工作人員上門告知,并耐心做思想工作勸其騰退,難以對承租人強制處罰。

  健全三大機制為“治亂”之本

  各地各有關部門只有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社會監督、依法懲處三大機制,才是實現保障房分配“治亂”的根本。

  今後,我國保障房建設規模將越來越大,全國很有必要加強數據化、信息化建設等基礎工作。業內人士建議,應加快推動建立住房保障、房地產、民政、公安、稅務、銀行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居民經濟狀況核查系統,直接查看申請家庭的存款賬戶、股市賬戶、納稅記錄、房產登記、公積金繳納等情況,從而了解申請家庭的實際經濟狀況,提供申請保障性住房所必需的核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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