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赫魯大學學者克拉查爾2007年3月曾撰文論述“印度的民主與腐敗”,他認為,發展中國家由於資源匱乏,腐敗更容易損害普通百姓的利益。腐敗在印度成了嚴重的社會毒瘤,偷偷謀取私利而濫用權力的政府官員使社會機構完全腐敗了。在腐敗官僚和政客關係網絡基礎上建立的反腐機構,對腐敗群體來說無關痛癢,“看來與真正的民主相比,人們更偏愛腐敗”。
克拉查爾說,如果深入觀察政府和議會的每位成員,就會發現民主與腐敗之間的相互聯繫。印度的民主可能是最有趣的,因為它可以運用司法權力讓腐敗的政客和官僚繼續掌權。中央政府與邦政府在腐敗方面簡直是在競爭。比如在卡納塔克邦,在任何行政管理部門只付規定的費用是辦不成事的,除非給經辦人手上“抹油”。這就是在民主的印度走到哪裡都能遇到的普遍現象。克拉查爾還說,在印度,如果不給前輩施加恩惠,沒有哪個人能夠進入政壇,沒有哪個政黨可以閃亮登場。
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南亞問題專家格裡希.普雷斯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說,印度確實掉入了反腐難的怪圈,而和腐敗掛鈎的就是印度的政黨選舉。普雷斯強調,不是民主制止不了腐敗,而是印度的民主並沒有真正植根於民間。
印度反腐模式缺少強制力
印度總理辛格6月7日表示,政府對反腐十分認真,但手裡並沒有“魔術棒”,因此,警方驅散進行絕食的反腐民眾實屬無奈。據《印度斯坦時報》7日報道,現任紡織部長馬蘭被指控在擔任電信部長期間利用發放電信牌照牟利後,辛格提醒內閣成員及其配偶和家屬有責任公布自己的財產狀況。對此,印度民眾的回應是,政府官員必須“每年在報紙和互聯網上公布自己的財產狀況”,否則辛格就是在“應付”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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