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參保居民能領取多少養老金?
答: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無論男女都是60周歲。
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目前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長期繳費的參保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這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各地可根據實際,建立激勵機制,引導城鎮居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多繳多得,提高待遇水平,確保老年生活保障。
問:參保麻不麻煩、安不安全,這是群眾十分關心的問題。你們在這方面將採取哪些措施?
答: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能否惠及城鄉居民,經辦是關鍵。因此,必須建立健全統一的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加強經辦能力建設。中央已要求各地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充分利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資源,為城鎮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服務;確保經辦人員編制到位,工作場地、信息網絡、辦公設備能夠滿足工作需要;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要充分利用金融機構在基層的網點,為農民和城鎮居民參保和領取待遇服務。
目前,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已印發新農保基金的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和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實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地區,可參照執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應按照規定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在管理層次上,試點階段,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暫以試點縣為單位管理,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要盡快提高管理層次。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直接關係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各地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規,完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試點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居委會每年在社區範圍內對城鎮居民的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