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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自動扶梯安全等同“公共安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07 11:45:15  


  只就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而言,7月4日發生在湖北隨岳高速公路的追尾事故也許更應該引起社會的關注,該事故致23人死亡,29人受傷,3人重傷。但事實卻恰恰相反,有微博統計數據為證:昨日,在微博上關於電梯逆行的話題量高達百萬;而隨岳高速事故根本沒有進入話題排名。究其所以然,並非大眾輕重顛倒,而是就新聞價值來說,相比於屢見不鮮的交通事故,北京地鐵扶梯逆行致人死亡事件,顯然更具有新聞性與本地關聯性。即以杭州來說,事故發生在北京,但面對這起事故,杭州人很容易就把思緒從北京拉回到杭州,因為在杭州,這樣的電扶梯相當普遍——有的電扶梯高而且長,有的電扶梯經常摩肩接踵;杭州的電扶梯存在不存在安全隱患?安知類似扶梯逆行的事就不會在杭州發生?

  毫無疑問,北京地鐵電扶梯事故,給包括杭州在內的其他城市的電梯安全敲響了警鐘,相信在最近幾日內,各地都會有一波針對電梯尤其是電扶梯的安全檢查。但應明白,北京這起電扶梯逆行致人傷亡事故並非首例,如去年12月,深圳地鐵1號線國貿站一上行自動扶梯也突發逆行,致25名乘客受傷,當時也引起全國性的關注,甚至有院士將其引為“地鐵大躍進”弊端的一個佐證。可見這樣的事故作為警鐘的意義相當有限,並不足以避免下一次事故的發生,因為歸根結底,“安全”應該是一種長期狀態,而不能只是階段性的。

  當然,電扶梯發生逆行並導致人員傷亡的幾率確實不高,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讓電梯的所有者與管理者以及有關部門,對電扶梯安全產生惰性。如何消除這種惰性?首先就要把電扶梯安全提高到“公共安全”的高度,以重視“公共安全”的態度重視電扶梯安全;其次,當有關人員疏於職守,造成安全隱患,甚至導致事故發生,也要同樣以“公共安全”的高度對有關人員、有關部門進行問責。很遺憾,深圳地鐵電扶梯事故,問責僅止於深圳地鐵集團的一鞠躬道歉;那麼此次北京地鐵事故,又將問責到哪個層次,會不會有部門領導一鞠躬下台?我們可以拭目以待,但卻無法樂觀以待。

  尤需指出,北京此次電扶梯逆行事故,之所以廣受關注,還有一個重要原因——發生在地鐵站內,而且是剛建成兩年的北京地鐵四號線。坊間因此對事故背後的電扶梯質量、地鐵的工程質量充滿猜測。問題也許不至於這麼嚴重,但對於正在建設地鐵的杭州來說,沒有理由不引以為鑒。(時間:7月7日 來源:青年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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