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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火災數億賠償的艱難談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11 16:30:52  


 
  等額人身賠償是與非

  上海11.15大火漸漸從公眾視野中淡去,然而受災者如何從失去親人的痛苦中走出來,仍然需要時日。

  11.15大火發生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靜安區當日下午成立火災事故善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此後一直通過三層機制運作善後事宜。

  最上層是由靜安區政府領導組成的善後工作領導小組;中間層是由具體職能部門人員組成的工作組,主要負責防止次生災害、醫療衛生、督促建總落實賠償、後勤保障等;下層是直接和165戶居民對接的175個工作小組,負責居民善後的安置、賠償等問題的上情下達以及居民的心理疏導。

  參與善後處置的1000多名工作人員分別來自靜安區機關、街道、事業單位和相關企業。

  去年12月,在火災中飽受爭議的靜安區建交委下屬國企——靜安區建設總公司,被確定為事故責任單位,開始承擔起火災賠償中的各項職能。

  此時的靜安建總已非彼時,由於管理層在火災發生後悉數被刑事拘留,今年2月靜安區政府只得從其他政府部門調任官員,以繼續履行建總的賠償工作。

  最早出台的是人身賠償方案。靜安建總在遇難人員損害賠償中,承擔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三部分,總計65萬元。其中的死亡賠償金,按照上海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為28838元)為標準,以二十年計算,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賠償,最高賠償標準為 576760元。

  除了賠償之外,相關單位提出救助方案,救助金額為31萬元。包括對每位遇難者按照1萬元標準發放撫慰金,政府綜合幫扶金按照10萬元標準發放,通過社會捐助方式對每位遇難者按照20萬元標準發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對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在火災發生一周後的新聞發布會上,前靜安區區長張仁良宣稱,按照同等數額確定每位遇難人員的死亡賠償金,“非上海市戶籍遇難人員和上海市戶籍遇難人員按同樣標準處理”,公眾對於這種“給予生命同等尊重”的好評,在居民中卻一度引發部分人員的爭議。

  例如有居民認為,“我的孩子才20多歲”,“我的孩子留學歸來”,“難道和70多歲的老年人賠償額度相等嗎?”對於居民個體而言,賠償金額的訴求更夾雜了一些情感因素。

  由於大部分居民希望房屋賠償和財產賠償均談妥後再統一領取人身賠償,因此不少居民至今未領取人身賠償金。

  區長、居民對話會

  3月初,經過長達三個多月的等待後,靜安建總終於將《關於膠州路728號受災居民房屋損失賠償的徵求意見稿》發至居民手中。

  面對居民各種各樣的訴求,原先的三層溝通機制已經很難有效匯總各種居民訴求,矛盾面臨不斷激化的可能。而靜安區政府為了推進賠償方案出台,採取了並不多見的“區長、居民對話會”形式,由政府領導直接介入聽取居民的意見,推動方案出台。

  自此,每周六上午,昌平路728號靜安區青少年體育館2樓會議室成為區長和居民直接對話的平台。2010年11月15日大火當晚,這座體育館曾被臨時征用為居民集中點。

  “這場大火的損害太大,我們以前從來沒有遇到過,也找不到類似案例可借鑒,賠償方案出台很艱難,建總和居民不斷溝通磨合,這種對話形式是希望給居民提供表達訴求的更直接渠道,”靜安區11.15火災善後工作組人士對記者說。

  這一交流方式的成果在最終出台的方案中有所呈現。

  5月22日,《關於膠州路728號受災居民房屋損失賠償的方案》發放至居民手中,明確了上文提到的三種賠償方式,房屋權利人可以選擇其中一種賠償方式。

  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這一方案一共修改了10處。

  如將貨幣賠償金額從4.5萬元/平方增加至5.1萬元/平方;過渡期租金從每月每平方70元上升至100元,支付期限由3年增加至3年6個月等等。

  有行政專家認為,這種理性的交流方式,如果在賠償問題上處理好,將來更可以作為官民溝通的樣本。

  6月11日,上海11.15大火的房屋和資產賠償方案通過新華社正式向社會公眾公布。

  次日,體育館二樓會議室內,長條桌兩邊分別坐著政府和居民的“談判”代表,約六七十位在上海11.15大火中遇災的居民密密匝匝地在長桌外圍坐成兩圈。

  攝影師出身的2204室居民符號,作為大樓居民代表朗讀對賠償方案的回應意見,他語調平靜,但語言卻不失尖銳:“關於房屋賠償方案中的第二項‘貨幣賠償方案’,關於你公司出台的5.1萬的賠償報告我們持堅決的否定態度,主要理由是……”

  坐在符號等居民代表對面的,是賠償主體靜安建總的新任總經理、代理律師和目前靜安區主持工作的副區長方世忠及另一副區長。

  雖然對話雙方均多次表示堅持理性討論,然而在觸及賠償細節時,爭執仍未能避免。這僅僅是幾個月來雙方就賠償問題不斷博弈的一個片斷。

  賠償方案落地後,靜安區將原來每周六區領導與居民座談,調整為每周一至周六的區相關領導個別約談。未曾料到這一溝通形式的變化,引起了矛盾發酵。不少居民仍希望持續集體對話方式,覺得此前的對話方式是“唯一有效的”。

  “其實我們覺得對話形式非常好,很多居民以前對政府態度不清楚的時候都是通過對話會增進了解,所以我們希望恢復這樣的對話機制,而不是單方面說方案已確定沒有修改餘地了,”一名728號大樓居民代表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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