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邊財經交流合作支出596.64萬元
主要用於參加以下會議:二十國集團(G20)框架下的領導人峰會、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財政和央行副手會、工作組和專家組會議及專題研討會;“金磚國家”財長和央行行長會等系列會議;東盟+中日韓(10+3)財長會等系列會議;亞太經合組織(APEC)財長會機制系列會議;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及中亞區域經濟合作系列會議等。
★國際組織會議支出539.11萬元
主要用於參加有關國際組織舉辦的會議及相關活動,包括: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春季部長級會議及年會和發展委員副手會、亞洲開發銀行年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工作組會議、全球稅收論壇大會、聯合國氣候大會、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系列會議等。
★雙邊財經對話活動支出207.23萬元
主要用於我國與美國、英國、歐盟、日本等8個雙邊財經對話機制和中德、中法2個雙邊財長互訪機制所舉行的前期磋商、工作組會議等。
★出國談判、工作磋商等支出219.84萬元
主要用於參加以下談判和磋商:向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申請貸贈款項目談判,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議(GPA)談判,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談判,中國與加拿大投資保護協定談判,世界銀行投票權改革談判等。
★境外培訓、業務考察等支出463.99萬元
主要用於為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提高財政管理水平而舉辦的預算管理、財政績效管理、財政法制管理、財政金融風險監管等出國培訓和業務考察。
專家建議
國務院出詳則明確公開標準
北大教授王錫鋅認為,在目前大多數中央部門“三公”賬單未露面,已公布的部門程度參差不齊的情況下,公眾通過輿論呼籲似乎作用愈加微弱。要想擺脫這種境地,需從兩方面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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