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這個地方真是一個神奇的地方,神奇之一在於不產正義產“雷人話”,先前阿市鄉派出所副指導員鐘顯聰稱“戴避孕套不算強姦”,著實震驚了整個網絡。現在,貴州畢節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稱,公安部的“五條禁令”從嚴格上來說“是違法的,它們並非經過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
“五條禁令”的確不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的,可這並不能成為“五條禁令”違法的理由。在我們國家,屬於廣義上的法律包括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國務院通過的行政法規、地方人大通過的地方性法規、國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通過的規章。“五條禁令”作為公安部內部的一種紀律處分措施,並不需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通過,由公安部通過就行,所以,不能說“五條禁令”不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就是違法的,“五條禁令”在立法程序上不存在問題。
“五條禁令”中稱“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這樣的規定,有利於嚴明公安隊伍紀律並有利於提高警務工作能力,如此規定是在公安部紀律處分權限之內的。並且,2010年4月21日,由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公布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對此作了重申:“工作時間飲酒或者在公共場所酗酒滋事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造成後果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開除處分。”郭政委針對記者對於“禁酒”的提問,不正面回答飲酒是否違規,而指責“五條禁令”違法,不知用意如何?
郭政委未必不懂法——雖然他在指責“五條禁令”違法中犯了低級錯誤,而是玩弄法律於股掌。當人們跟他講民意時,他和你講法律;當人們跟他講法律時,他卻講法律是違法的。(時間:7月20日 來源:《齊魯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