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廣西北海律師楊在新被抓,是在李莊被釋放的第四天。原本並無交集的兩人,卻因同樣的原因鋃鐺入獄:涉嫌妨礙作證罪,同時被帶走的還有其他3名北海律師。禍起一樁去年代理的故意傷害案,其中3名被告原本認罪,4名律師介入之後,被告人當庭翻供,以致案子久拖未判,警方認定是因律師教唆。
據南風窗報道,四律師重蹈李莊覆轍的消息在律師楊金柱的博客上首先公開後,律師界一片嘩然,他們再一次感受到了《刑法》第306條的殺傷力,第一時間決定聯合起來,為入獄的同行伸以援手,因為,救他即是自救。
四律師的噩夢
如果沒有楊在新、楊忠漢、羅思方、梁武誠4名律師的介入,故意傷害案早在10個月之前就宣判了,北海將又添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公安機關迅速破案、司法機關力懲凶手,犯罪分子難逃法網、死者的靈魂得以告慰。該表彰的表彰、該記功的記功。然而,所謂的“鐵案”卻被四律師輕易戳破。
故意傷害案發生於2009年11月14日,死者是17歲的青年黃煥海,生前曾與裴金德等幾名被告發生口角,黃煥海和朋友在北海市北部灣西路遭到了毆打。幾天之後,黃煥海的屍體被發現在北海水產碼頭海灣處一艘漁船的底部。經過3天的偵查,北海警方宣布案件告破:裴金德等人打架鬥毆後,指使其他人將黃煥海挾持到水產碼頭,毆打致死並拋屍大海。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刑事拘留。
2010年8月9日,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對其中4名嫌疑人提起公訴,楊在新、楊忠漢、羅思方、梁武誠分別擔任4名被告的辯護律師。經過取證,律師發現了被告人口供的諸多疑點,與證人的證言也有矛盾之處,指控四被告殺人拋屍證據不足。因此,2010年9月26日開庭後,四律師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其中3名被告也當場翻供,法院因此而無法判決。3次庭審之後,仍然毫無結果,“鐵案”就這樣變成了“迷案”。
僵局是在2011年3月被打破的,出庭作證的3個證人在數月內相繼被抓,很快就輪到了律師。2011年6月14日,律師楊在新和楊忠漢被抓,羅思方和梁武誠被監視居住。在後來的新聞發布會中,北海警方稱,證實3名證人涉嫌作偽證、包庇裴金德等犯罪嫌疑人。經審訊,裴金德等4名被告人也承認了翻供系楊在新等律師的教唆所為。4名律師涉嫌教唆、引誘當事人和證人作偽證,妨礙了司法機關的正常辦案,已涉嫌辯護人妨礙作證罪。記者7月19日致電北海市公安局,該局有關人員表示,案情以之前的發布內容為准,沒有新的情況對外發布。
而關注此案的律師通過對案卷和材料的分析,得出了與楊在新等人同樣的結論。楊金柱說,死者黃煥海的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與被告人的口供存在重大矛盾,鑒定書顯示死者黃煥海因重度顱腦損傷而死亡,全身沒有任何傷口,而被告人的訊問筆錄裡有使用“牛百葉尖刀”砍了死者的頭部、胸部和臀部的供述。此外,公安機關的訊問筆錄證實第一被告人裴金德不在第一案發現場,這與該案的起訴書發生重大矛盾,推翻了起訴書指控的主要事實。“一個案子在紙面上都過不去,口供、筆錄完全對不上,警方怎麼能自圓其說呢?”律師房立剛說,許多律師都推斷,被告人開始認罪,在庭上又翻供,很有可能是刑訊逼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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