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法》並未完全禁止公務員兼職,但對其作了限制。《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對記者表示,公務員是從事公共服務的,公司則以營利為目的,二者的角色存在衝突。不管所兼職的企業是國企還是其他類型的企業,若有公職人員兼任高管,那就有改進的必要。
時建中表示,不能說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為這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而像鐵道部信息中心這樣的情況,本來就是亟待改革的。
曾有評論指出,從管理上說,中鐵信與鐵道部信息技術中心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管理機制又讓當事者時刻冒著“觸礁”的風險。
上述審計報告即指出,2010年8月,鐵道部所屬信息中心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未經批准的情況下,開工建設概算1021萬元的鐵道部指揮中心大型顯示屏設備更新工程,並於同月完工。此外,2010年12月,信息中心補簽上述項目採購等合同,涉及金額1008萬元。
報告同時披露,對信息中心多申報人員經費問題,要求責成其予以糾正。
“項目充足”的中鐵信
根據鐵道部網站的表述,鐵道部信息中心的主要職責之一,是承接在全路應用的信息系統工程設計、軟件開發、系統集成等工程建設。
而鐵道部信息中心控股的中鐵信及其子公司,憑借其先天優勢,在鐵路信息化工程領域如魚得水。
據媒體報道,吳建中2009年8月會晤邁克菲大中華區總裁文振邦時就表示,“中鐵信在中國鐵路信息化建設領域擁有非常獨到的經驗和優勢”。
主營城市軌道交通智能、建築智能以及鐵路數字化信息系統的賽為智能(300044.SZ)在其2009年年報中披露,通過與中鐵信等方面建立的良好戰略合作關係,成功進入了高速鐵路智能化行業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