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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億科級巨貪出籠 絕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5 09:16:23  


  中評社北京8月15日電/山西蒲縣原煤炭局長郝鵬俊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專案組查出其涉及違規違紀資金高達3.05億元,其中郝鵬俊在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產合同房價款就達1.7億元。近期,蒲縣法院一審判處郝鵬俊20年有期徒刑,此外,郝鵬俊夫妻還因逃稅被處以高達2.6億元的罰金。

  人民網今日發表評論文章稱,官員靈魂畸變、私欲膨脹、權力自肥,早就讓人見怪不驚了。但一個小小的科級幹部,在短短10年時間內斂財高達3億,在北京、海南等地擁有35套房產,“出事”後還被處以高達2.6億元的罰金,這是何等令人咂舌的數字,足可載入中國貪官之“最”,比“黑文強”、“貪王益”等位高權重的貪官更讓人震驚!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郝鵬俊淪為3億元巨貪,固然與蒲縣煤炭資源豐富有關,與他前後掌管過三個與煤礦有關的要害機關地礦局、安監局、煤炭局,“靠煤吃煤”,並直接參與經營煤礦有關,但更重要的是與我們的制度存在疏漏、監管缺位、監督無力有關,與地方政府、權力要員官煤勾結,充當“保護傘”有關。

  據報道,郝鵬俊開始紅頂商人生涯之時,正是《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頒行之時。《暫行條例》規定公務員不得經商,2005年中紀委也發出通知高調清理“官股”,但這些法律和禁令對郝鵬俊而言全成了 “牛欄關貓”,但不僅從一開始就逾越防線,而且擅長瞞天過海,經常以“我上面有人”自詡,在自己主管的煤炭領域,把“生意”經營得紅紅火火,日進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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