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8日電/《關於北京市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獲市委常委會通過,會議要求,在事業單位清理規範期間,除市委、市政府已經決定的以外,不再新增事業單位,不再新增事業編制。
同時,嚴禁突擊提拔幹部、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或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
據法制晚報報道,今天上午,記者獲悉,《關於北京市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已於昨天獲市委常委會通過。根據要求,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把推進改革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要結合實際研究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方案,抓好組織落實。
會議要求,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改革紀律。改革期間,嚴禁突擊提拔幹部、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或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嚴格控制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增長,堅持控制總量、盤活存量。在事業單位清理規範期間,除市委、市政府已經決定的以外,不再新增事業單位,不再新增事業編制。要切實加強新聞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會議強調,改革要有利於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條件成熟的率先改革,暫不具備條件的允許過渡,不搞“一刀切”。要率先在文化等行業推進突破,取得經驗,充分發揮北京作為全國文化中心的示範作用。改革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把“老人”的利益保證好,把新的機制建立好,積極穩妥地分類推進北京市事業單位改革,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公益服務的需求。
同時,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部門,要按照現行領導體制和政策規定繼續推進行業體制改革。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抓緊研究好配套文件,做好清理規範工作,穩步推進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