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從法理,還是從現實需要出發,全國人大都應廢止稅收授權立法,回收徵稅權。
中秋佳節將至,“月餅稅”再次被媒體拉上議程。所謂“再次”,是因為“月餅稅”早在往年就已經熱議過了。據媒體報道,“月餅稅”早已開征,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有明確規定,之所以該稅被持續關注,是因為法律和情理髮生了衝突,工薪階層在感情上難以接受。
不久前,在南京,領導一個電話,當地稅務局就打算對婚前財產徵收“加名稅”。或許,在國家的財政收入大盤中,加名稅、月餅稅等“小稅”,只不過九牛一毛而已,但從這些名目繁多的“稅種”中,筆者看到的,是我們正在一步步走向“徵稅陷阱”。
在中國2000多年的封建歷史上,“徵稅陷阱”幾乎是每個王朝的最終命運。哈佛大學教授費正清認為,“中國的歷史是一部不斷改朝換代的歷史,因而不斷產生令人感到乏味的重複:創業打江山,國力大振,繼而長期的衰敗,最後全面崩潰。”王朝的重複更迭,與中國的傳統稅收體制緊密關聯。在開國之初,統治集團都短小精悍,稅收效率高,稅種簡單而輕便,但隨著宮廷、驛道、軍費的增加,享受特權的人也越來越多,納稅人口越來越少,於是,政府開始以各種名義加老百姓的稅,最終矛盾激化,王朝滅亡。
在封建社會,官僚不是世襲的,不能獲得永久性的稅收剩餘索取權,涸澤而漁的行為就是其唯一的最優策略。這就是一個稅收的公地悲劇。而危難之時(比如農民起義、外敵入侵),皇帝無限制的徵稅權,則進一步將這個悲劇演變為絕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