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成了一個時髦的標簽,很多見死不救的事件,都會“鏈接”到2007年南京法院判決的那個案子上。比如,最近的天津“許雲鶴案”、南通長途車司機扶助老太反被誣為肇事者、武漢88歲老人摔倒無人扶窒息致死,以及上海老人摔倒無人扶10分鐘後才有人報警的事。
上述新聞給人的印象是人情冷漠,想做好人反而被誣……輿論將這種人人自危,責怪到當年的“彭宇案”判決上。但這種“因果關係”,未免有些宏大叙事。
其一,按信息學的原理,越是小概率事件,包含的信息量越大,這類事件就會得到媒體更多關注。所以我們在報紙上看到的都是“小概率”事件,大家不能以偏概全,認為世風就像某些新聞曝光的那麼冷漠。我們社會中發生的更多事兒,是老人受傷、走失,就有人報警、施以援手。只因這些事太普遍,媒體不可能一一報道。
其二,“彭宇案”的不良影響,未必有那麼嚴重。“彭宇案”之前,見死不救的案子,也並不鮮見;“彭宇案”之後,也沒有數據顯示此類案子多了起來——不過,倒有不少案子的當事人,努力給自己戴上“彭宇第二”的帽子。以許雲鶴案來說,他對媒體稱:老太先摔倒,他停車是為救人。但在一審判決和二審陳述中,許的說法是他緊急制動停車,差點撞到中間護欄上,下車後“先看了一下車門是否與護欄發生刮蹭,之後才走到老太太身邊”。這跟“彭宇案”的救人被誣,有相當的不同。而且,不妨問問那些看到倒地老人卻不扶一把的圍觀者,其中知道彭宇案的又有多少?
傳統儒家教導人們要“毋自欺”。有時,我們需要告別對別人的高分貝聲討,傾聽自己心裡的實話:我們不願救人,真是因為“彭宇案”嗎?真是害怕傳說中的法律風險嗎?或許,只是因為我們的冷漠、懶惰,甚至是看客心態;或許,“彭宇案”成了最好的麻醉劑,讓我們良心得以安寧,不致愧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