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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原副市長許邁永悔過書:從小窮怕了所以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7 09:32:11  


資料圖:杭州原副市長許邁永
  中評社北京9月7日電/據檢察日報報道,因貪污和濫用職權罪被依法判處死刑的杭州原副市長許邁永的思想檢查書近日被媒體披露。悔過書中,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在反思自己犯罪原因時說,“對一次一次舉報,我都存在嚴重的僥幸心理”。

  懺悔人:許邁永

  原任職務: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長

  觸犯罪名: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

  罪判決結果:5月12日,寧波市中級法院判處許邁永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判決後,許邁永不服,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法院經審理後,駁回許邁永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犯罪事實: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許邁永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安排工作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1.45億餘元;侵吞國有資產5300萬餘元;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退還有關公司土地出讓金7100萬餘元。

  新聞背景:7月1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許邁永被依法執行死刑。本文系許邁永在2009年10月接受紀委調查時寫下的思想檢查。

  1984年6月,蕭山縣(現杭州市蕭山區)進行機構改革,我從一個普通教師被組織上選拔擔任城廂鎮副鎮長,從此走上領導崗位。在組織的精心教育和大力培養下,我努力工作,崗位不斷變化,職位不斷提升,先後擔任過蕭山市(現蕭山區)委組織部部長、副市長,杭州市西湖區區長、區委書記,杭州市副市長等職。

  我的每一次進步,都是組織關懷、培養的結果。我本應更加努力地為黨、為人民工作,報答組織的培養恩情,卻犯下了嚴重的違紀違法錯誤和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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