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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銅陵,社區居委會裡掛上了“司法調解”等原本在街道裡才有的牌子 |
中評社香港9月12日電/近日,民政部基層政權司副司長王金華接受媒體採訪時評價道:“這是城市管理中革命性的一種變革”。王金華表示:“街道辦的消失是一個趨勢”,“(銅陵模式)如果最終評估效果好的話將會在全國推廣”。
據揚子晚報報道,江蘇省相關部門已經向記者明確,江蘇的街道辦目前沒有考慮撤銷。不過,銅陵為何要撤銷街道辦?這一改革對江蘇的各大城市管理有無借鑒之處?本報特派記者特地趕到了安徽省銅陵市。
“銅陵模式”一年多,居民感受如何?
撤銷街道辦,第一個吃螃蟹的是銅陵市銅官山區。
銅官山鷂山社區居民70多歲的陳老先生介紹,街道辦撤銷之後,最大的變化就是社區變大了,他所在的鷂山社區是由以前的3個老社區合併而成的。
街道辦是我國特色的一級行政機構,真正登上我國政治體制舞台緣於1954年,當年12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其中規定:十萬人以上的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應當設立街道辦事處等。這是街道辦事處作為城市基層管理體制的一級機構的開始。
經過長達一年時間的醞釀準備後,2010年7月底,銅陵市銅官山區在全國率先啟動了社區綜合體制改革,撤銷原有的6個街道,整合形成18個大社區,原有街道幹部工作人員一律下派到各個社區任職。
這就是“銅陵模式”的雛形,這場改革的意義已被部分官員學者拿來和當年安徽鳳陽小崗村發起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改革相提並論,稱首先在全區撤銷街道辦的銅官山區是城市中的“小崗村”。
街道辦有著濃烈的計劃經濟體制特色,改革開放之前,在我國城市的基層管理上,以街道辦為核心的街居制(街道居委會)和單位制一起,對我國城市的發展和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這讓外人頗為好奇,當遠離熟悉的街道辦之後,城市市民生活會發生幾多改變?
鷂山社區陳老先生:“今年頭上,社區裡原來的那個青少年宮地塊要擴建,項目規劃貼到墻上。我們這個地方,最不方便的就是沒有停車場,停起車來像搶。大家都希望規劃裡面能單獨有個停車場,就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我們居委會。本來就是提提意見,沒想到還真起作用了,沒幾天在這個地塊的投標條件中就多了一條‘必須修建一個5000平米的免費停車場’。我覺得這就是因為街道辦撤銷了,居委會說的話比以前管用。”
露采社區的居民王彩樺(音):“我不大懂撤銷街道辦有什麼改革意義,不過我是支持撤的。因為辦事方便。就比如說申請低保,以前那叫一個麻煩喲,跑了社區還要跑街道,沒有十天半個月根本下不來。現在不用跑街道了,基本一個星期就能辦完。”
記者證實,撤銷街道前,低保申請程序是先在社區居委會申請,社區居委會將材料匯報給街道審核,街道審核後還需將材料提供給區民政局,然後再一個循環從民政局到街道辦再到居委會,耗時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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