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已經在鍋里”,能否分掉外匯儲備
早在華爾街金融危機剛剛爆發時,就有國內學者建議,與其把外匯儲備投到美國市場3萬億美元面臨巨大風險,為什麼不幹脆分給國內居民?
經濟學家張維迎以前主張分國企,現在則提出,把外匯儲備拿出一半分給老百姓,說這將激發很大的財富效應。相應的,把外匯儲備“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說法還有很多,比如,用外匯儲備成立基金,用於國內社保、養老、醫療、教育等民生領域。這些看上去合情合理的建議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外匯儲備是一國持有的外幣資產。當外幣通過貿易、投資通道進入國內,首先要在商業銀行兌換成人民幣,商業銀行再拿這筆外幣,到中國人民銀行(央行)換取人民幣。也就是說,外匯儲備在形成之前,事實上已經兌換成人民幣,進入國內經濟體循環,用外匯管理局局長易綱的話,就是“肉已經在鍋里”。
外管局的專業解釋是,外匯儲備是央行用人民幣“在外匯市場購匯形成,在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對應著本幣負債”。這就是說,這筆外匯是國家負債,是國家信用的預支,其“債主”本來就是全體中國公民,只不過央行用人民幣暫時把它換走了,集中起來由外管局代為管理和使用。
如果把外匯再分一次給國內居民,或再次投入國內經濟體,不論以什麼方式,都會形成貨幣的二次投放或超額投放,就是一筆錢花兩遍,這在性質上等同於央行加印鈔票,擴大貨幣發行,增加了通貨膨脹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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