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要求X給萬元回鄉團聚
被告又指,由於X在facebook上封鎖被告,不准她看到X的facebook內容,因而令她感到“無面”,故質問X,又不滿意X的facebook上有兩名女子SASA及JOJO的出現,要求X在facebook上封鎖SASA及JOJO,以及要求X給她1萬元回印尼與家人團聚。被告又在電郵上向X表示,不要逼她做出一些不智的行為,被告指對自己的生活從不放棄,認為自己可找到有前景的工作。她亦明白X非常擔心性愛影片,又表示明白若性愛影片流出,X將會失去一切,被告坦言希望再次得到X的愛。
此外,被告又表示即使X的妻子向她懇求不要將性愛片段放上網,但亦不會理會,被告又指會給予X時間給她1萬元及於facebook上封鎖SASA及JOJO的要求,並以本年4月19日為限期,不然被告會在X本年的54歲生日改變他一生。
X認為被告所作出的威脅行為會令到他聲譽受損,並於本年4月15日報警求助。被告於3日後被警方於尖沙咀重慶大廈工作的地方拘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