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偶然的機會,開出租車的張某認識了林連波。不久,張某有個親戚想買經濟適用房,找林連波幫忙。在林連波的幫助下,張某的親戚很快如願以償。買到房後,張某的親戚並沒有住進去,而是將房子賣了,從中獲利數萬元。由此,張某發現倒賣經濟適用房是個賺錢的好門路,她逐漸放棄了開出租車的生意,成為倒賣經濟適用房的職業掮客。她手中的經濟適用房均來自林連波。
張某每賣一處經濟適用房,從中加價2萬元至6萬元不等,其中,每處經濟適用房分給林連波1萬元以上的“辛苦費”。張某和她的下線負責尋找想買經濟適用房的人,然後把購房人想買的小區、樓層、戶型告知林連波,林連波就想方設法提供經濟適用房指標,再由張某賣出。
辦案檢察官發現,經林連波之手倒賣的經濟適用房涉及近30個小區、40餘套,其受賄總額達70餘萬元。國慶節前,林連波涉嫌受賄案已開庭審理。
林連波是如何拿到稀缺的經濟適用房指標的呢?辦案檢察官在辦案時發現了其中的“貓膩”:一部分經濟適用房房源被房地產開發商用於行賄。經濟適用房的房源本應全部上交房管局予以公開銷售,但開發商大多會私自留下部分房源,或自行銷售,或將房源的購買指標送給有關職能部門人員以“協調關係”。林連波就是這樣收受開發商送來的40多個經濟適用房指標的。
是什麼因素誘發經適房領域職務犯罪
最主要原因是開發商用經濟適用房房源行賄以及戶籍管理存在漏洞
有了指標,也不是想買就能買到經濟適用房的。鄭州市規定,購買經適房須持有鄭州市戶口三年以上。這一規定曾一度堵住了不法中介的發財之道。然而,有人通過尋找戶籍管理上的漏洞,悄悄幫助外地人實現了購買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的願望。
今年3月,在集中查處經濟適用房領域的腐敗案件時,調查組工作人員發現有人在網上兜售經濟適用房,並聲稱外地人交納費用也可購買。於是,辦案人員制訂了投石問路的方案,以急於高價購買經濟適用房者的身份,與貼吧內留言的賣家李某取得聯繫。隨後,偵查機關控制了李某,並對其展開調查。隨著李某的交代,違規辦理鄭州市區常住戶口、倒賣經濟適用房房源的網絡浮出水面,網絡塔尖則是以此牟利的職業掮客蘆某和張某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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