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昨天,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具體指出,勞動合同法實施中主要存在勞動密集型產業簽約率低、勞務派遣被濫用等問題,同時指出勞務派遣存在五大問題。
為此,執法檢查組建議大力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簽訂。
據法制晚報報道,數據顯示,僅去年一年,全國就發生了300餘起集體停工事件,以珠三角、長三角和東北大連為中心,其影響波及全國,今年也時有發生。如果以10年為長度考量,根據2010年統計年鑒,全國勞動爭議案件從2000年的10多萬件持續上升到2009年的近80萬件,自2007年後爭議案件數量直線上升。
問題
勞動關係 派遣工最易“受傷”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坦言,我國局部地區和領域存在勞動關係緊張、勞資雙方對抗性增加、勞動糾紛群體性事件,必須引起足夠重視。截至2010年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的當期有效集體合同92.1萬餘份,覆蓋職工1.14億人,分別比2007年底增加83.5%和76.5%。
檢查中,各地普遍反映,建築、製造、采礦和服務等行業中部分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和非公企業,因經營規模小、基礎管理工作薄弱、社會配套服務缺失、經營者勞動合同法律意識淡薄,勞動合同簽訂率仍比較低.
已簽勞動合同也存在必備條款不齊、變更解除不規範以及不按時足額支付工資、不繳或者少繳社會保險費等問題。
檢查發現,勞務派遣在部分單位被濫用,損害派遣工合法權益問題比較突出。用工單位用工有不少超出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範圍、在主營業務崗位長期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同工不同酬、不予參加社會保險或少繳社會保險費等問題比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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