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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長控訴遭檢察院刑訊逼供作偽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26 09:18:14  


 
  “檢察官親筆擬好交代材料逼我簽字”

 “死裡逃生”的陳煥鵬回憶起在檢察院裡的50天生活時,仍心有餘悸甚至忍不住流淚。事後,他在材料裡詳細地記錄了在檢察院裡被刑訊逼供的過程。他說,審訊的情景,以前只在反映舊社會現實的電視劇裡看到過,沒想到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我多次想到一死了之。”

  刑訊逼供場所1:昌江縣檢察院

  “20多人輪番上陣審訊我”

  “3月8日下午4點半左右,我和雷庭到了洋浦區檢察院。有人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將我們兩個分別帶上兩輛車,離開了洋浦。剛上洋浦立交,他們就要求我把手機關了,大概是下午6點50分,我們被帶到了昌江縣檢察院,緊接著他們就把我和雷庭分兩個審訊室開始進行訊問。”據陳煥鵬回憶,當天洋浦區檢察院共去了二十幾個人,組織對兩人輪番審訊,他如實回答了問題,但是檢方並不滿意。

  “在昌江縣檢察院的3天裡,洋浦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吳凱辰等20多個人輪番上陣審訊我,他們輪流休息,休息好了就來審問,不讓我離開審訊室,不給洗澡不給刷牙,有時趁他們疲勞時在地板上躺一躺,但是剛剛躺下,就又把我叫起來審訊。”陳煥鵬說,吳凱辰曾誘導他,“你只要承認看到雷庭打人了,看見雷庭叫人下跪了,就沒有你什麼事兒了,你就可以回去繼續當你的所長了。其實,本來也沒有你什麼事,人家也沒有告你,如果不承認看到雷庭打人,即使這件事整不倒你,其他的事情也可以整倒你。”到了3月11日傍晚時,吳凱辰轉而威脅他,“我現在什麼也不問你了,就一點,雷庭叫陳國華下跪,你只能說看見,不能說沒有看見,你如果不按我們說的做,我們有辦法對付你。”

  “11日晚10點鐘左右,我在審訊室裡看見兩個穿武警制服、一個穿公安制服和一個穿便服總共四個人進來。其中一個人問我,‘你是陳煥鵬嗎’,我說‘是’,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亮明身份,就給我戴上了手銬,銬得特別緊,痛得我當場叫了出來。但是,他們並沒有理會,其中,兩個穿武警制服的人,一邊一個將我的手從後向上反關節提了起來,像是押罪犯一樣,痛得我幾乎昏厥了過去。”陳煥鵬說,“後來的一個多小時裡,我就一直被他們這樣押著,我實在受不了,央求他們給我鬆鬆,他們不但沒鬆反而銬得更緊了,當時,我痛得直掉眼淚。後來實在是受不了,我幾乎哭著央求他們,再這樣搞下去,我的手就要殘廢了,但是,他們還是無動於衷,帶隊的檢察官借口說,沒有帶手銬的鑰匙,開不了。直到今天,我的手腕還時常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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