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提出的“政策口號”有其現實上的不可行性
一、捨用“九二共識”一詞,將如何與對岸搭起橋樑?
民進黨全盤否認有“九二共識”,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也不認為有所謂的“九二共識”的存在。她曾強調,所有人都應該仔細想想“九二共識”真的存在嗎?蔡說:“你要去承認一個不存在的東西,那也總有個道理”。所以,這個問題引發的爭議,應該包含三個層面來解釋:
第一,“九二共識”到底海基海協兩會在1992年10月香港會談時,有無達成一個共同可以接受的結論?或者說它有沒有存在?這個問題討論了很久,兩岸也各自出書進行過還原歷史真相的辯論。嚴格來說,1992年兩岸兩會在香港會談後,只能說雙方對“一中原則”如何運用在未來的協議簽署上,起碼是有了基本的相互瞭解,但還沒達到“共識”境界。兩會起初暫行同意的方案,是台北提出的第八案:“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課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基會並建議“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述”。可是真正這個問題達成了“共識”,是在事後兩會的函件往來,1992年11日16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表示同意以各自口頭表達的方式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海基會則在同年12月3日的回函中沒有再爭執到一中原則,但對於“一中涵義、認知”是再度強調是“以口頭各自說明”,而且口頭說明的具體內容,是根據“國統綱領”與“一個中國涵義”文件的說明,“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這段史實充分證實台北當時的確同意支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也可說,“九二共識”到了最後,的確存在有兩岸對一中支持的共同結論。
第二,過去兩岸對“九二共識”的爭執,是徧重在:到底應解讀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還是說“各自在口頭上表達體現一個中國的原則”。說起來,這二個不同的說明方式,是會產生不同涵義的結果。不過儘管是有點差異,但還是看到了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對“一個中國”,双方是沒有太多不同意見,但表述涵義,彼此就有看法分岐:北京就希望因涵義確有爭議,双方就不要再提,但台北則是堅持:自己口頭上表述時,說的就是“中華民國”。這樣的爭執一直到了2008年6月,才因胡錦濤與美國總統布什一通電話,同意以“九二共識”作為兩岸兩會復談的基礎,而有所突破。
第三、其實最後北京之所以讓步,肯捨“一中原則”而代之“九二共識”,也就是因為後者還是有“一中”的影子。所以,對蔡英文來說,不願接受北京的“一中原則”或台北的“憲法一中”,談不談“九二共識”有無存在或可否接受,已經沒有多大意義。這個理由就是:早先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已經表達,民進黨如不接受“九二共識”,一旦執政,兩岸兩會將不會進行協商。而2011年7月29日國台辦主任王毅在對芝加哥僑社的一場演講中,曾特別提到兩岸確認這一共識,是成為2008年後兩會恢復商談的重要前提。但是王毅也警告說:“推翻這一前提、否認這一共識,將難以想像兩會如何繼續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兩岸間的各種現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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