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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城市“天坑”頻出 市政建設致地陷危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1-03 11:49:20  


 
  但報告的起草人之一,廣州大學土木工程學院的鄭先昌教授,對新聞當中所下定論卻並不同意,但也不置可否。“在我們搞地質的人來看,並不能把地質地貌的情況簡單分為能否做地下開發,這樣太武斷了。科學的做法,應該針對不同的地質做不同的處理,達到安全建築的目的。這個涉及專業,一時半會無法解釋清楚。”鄭先昌對時代周報記者如是說。

  但鄭先昌也提出自己的擔憂。“現在更主要的隱患,不是單個工程的地質項目是否合格,而是,城市建築過多過密,地下基坑的地質情況已發生變化,而大多數施工方在設計最初,並未將周圍建築的地質情況考慮在內。單個建築與周圍的建築之間,地質互相影響、擠壓,造成沉降,甚至引發地陷。”

  龐大空洞

  林宇恒(化名)是一名注册岩土工程師,一年當中,大部分時間都在工地。他告訴記者,對周邊地質情況的勘測,按理是一個建築項目的前期常規流程。“最常見的就是用鑽機直接鑽入地下,取芯,做相應的測試,通過計算,算出承載力,然後將地質情況通過報告的形式提交給設計單位。”

  “但,這個工作做得很少,通常只關注自身建築的地質情況。”林證實了鄭先昌的說法。

  這種情況造成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無序浪費,《報告》稱,“其後果是既浪費了部分地下空間資源又對地下空間的後續開發增加了難度,迫使地下空間向更深部發展。”

  此次《報告》研究按照淺層(0-15米)、中層(15-30米)、深層(大於30米)三個空間域,對廣州市中心城區(老八區)和番禺區開展了地下空間資源質量分區評價。結果得出,淺層、中層、深層地下空間資源質量評價為差以及很差的面積,分別占全區總面積的38.65%、13.9%、7.06%。

  媒體就《報告》統計出,廣州城區的淺層地下空間資源,可合理開發利用資源量面積約占調查區域總面積的八成。鄭先昌對這個結論解釋道,“並不是說八成可以淺層開發,剩下的就只有兩成可供中層和深層開發了。只是,各深度開發不能同時在一個項目區域內進行,比如某項目已經進行過中層開發了,就不能再進行淺層開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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