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0日電/記者日前從上海市財政局獲悉,上海試點發行地方債的主要細節已經敲定,將於15日啟動發行。從目前披露的消息看,上海市將在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的首批4個試點省(市)中拔得頭籌。
新華網上海報道,在業內人士看來,自行發債在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處理上又向前邁出了一步,打開了地方政府舉債的“前門”,也將推動地方政府負債逐步透明化。
上海嘗“自行發債”頭啖湯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11月8日發布的《關於發行2011年上海市政府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此次債券發行分為兩期,分別是36億元3年期、35億元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券。
財政部此前於10月20日表示,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
目前,各地都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各項細則的制定,廣東此前已經確定了債券的發行方式以及承銷商,並將在11月底之前完成債券的發行。
而從上海自行發債的形式來看,兩期地方債均採用了主承銷商承銷和招標相結合的方式,由國開行、交通銀行、上海銀行三家分別為主承銷商,而其他承銷商共有17家。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安國俊認為,無論從項目融資、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角度,還是從防範金融風險和財政風險的角度,發行地方債券都是地方政府融資陽光化、市場化的路徑選擇。
市場人士認為,從地方融資平台轉向發行地方債是大趨勢,上海財政支撐較強,管理基礎較好,政務透明度較高,且由於其自身經濟總量保持在全國前列,金融市場發達,參與的金融機構眾多,此次拔得自行發債頭籌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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