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政府購買高價貨
今年8月,某政府採購中心委託專業電子產品價格指數機構進行價格監測時,發現政府採購電子產品時,銷售價格有不少“貓膩”。同一款朗科B203-8G的U盤,政府採購價為125元,市場價僅為90元,前者比後者高出近四成。
此外,長沙一企業總經理舉報省財政廳等機關在政府採購中,原本1500萬元可以完成的採購,最後卻以3000萬元高價成交。
無實質內容
禁出國考察
案例
區長帶隊“考察游”
2009年年初,廣東某區區長等公務員考察團在南非、埃及、土耳其、阿聯酋的旅遊視頻在網上流傳,引起網民聲討聲一片。記者按廣東某大型旅行社公佈的非洲、中東線路報價大致計算了一下,這14天的豪華行程費用大概超過3.5萬元,13人就是45萬多元。考察團團長、該區區長被責成辭去區長職務,此次公款出國所有人員承擔出國游費用。
公費出國
徵求意見稿對於公費出國(境)的相關行為作了規定,要求政府各部門應當執行國家有關因公出國(境)的規定,對出訪事由、內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進行審查,不得安排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培訓,減少因公出國(境)團組、人員數量和在國(境)外停留時間。
同時,政府各部門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不得挪用資金,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的資助,不得向下級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攤派、轉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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