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2日電/10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1時許,一輛運煤車行至山西嵐縣和盂縣境內時分別被攔下,交警分別收取司機100元和50元後,未開任何單據便放行。盂縣交警發現記者拍攝後搶奪攝像機,隨後又以“設備損壞補償”名義強塞給記者2萬元。11月21日,央視播出該報道後,公安部派出督察組趕赴當地。山西省決定先行對兩縣公安局長等責任人免職,並展開調查。
交警伸一個手指100元
嵐縣
京華時報綜合報道,10月27日,央視記者在陝西神木縣搭乘一輛山東司機駕駛的運煤貨車,隨車經運煤通道進入山西境內,發現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等國家嚴禁的公路三亂行為依然存在。沿著313省道,司機老郭和小華駕駛的運煤車10月27日17時進入了山西嵐縣境內,司機老郭替換小華繼續駕駛,煤車剛駛出幾公里遠,老郭突然放慢了車速。
老郭(司機):好像有交警查車。
記者:你拿錢幹什麼?
老郭:拿錢準備交罰款,給他塞點兒錢。
記者看到,前方十多輛運煤車依次停車接受檢查,一名交警向老郭駕駛的運煤車伸手示意停車。
老郭:怎麼了,師傅?
交警:駕駛證。
老郭:少開一點,照顧照顧。
記者在駕駛室內看到,這名交警通過車門縫伸出了一個手指,老郭拿出了100元錢交給對方,整個過程不過短短十秒鐘。
記者:剛才給了多少?
老郭:100,給50不行,嫌少。
沒有罰單沒有收據沒有理由直接收錢,這是國務院糾風辦、公安部嚴厲禁止並重點治理的公路三亂行為,對於兩名在堵車時連5元錢一暖瓶熱水都不舍得買的司機來說,這100元錢開銷讓他們有些郁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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