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事件發生後不久,巴軍方官員曾表示,美國官員在就襲擊巴邊境地區的激進分子一事徵求巴方許可時,向巴軍人提供了錯誤的地點。
一名因信息敏感性而不願具名的巴軍方官員也證實,美國人向巴方提供了計劃襲擊的地點。他說:“在襲擊開始前幾分鐘,巴官員收到了關於作戰區域的錯誤信息。在沒有得到巴方許可的情況下,美國的直升機和噴氣式戰鬥機就對哨所發動了襲擊。”
而美國官員則告訴記者,11月26日,美國和阿富汗聯合巡邏隊遭到塔利班武裝分子的迫擊炮和小型武器的襲擊,要求支援。在還擊之前,巡邏隊首先與巴基斯坦軍方進行了核對,巴軍方稱其在該地區並沒有部隊,並對襲擊“予以放行”。言下之意即是巴方至少要為這次致命錯誤承擔部分責任。
不管出於何種原因,美國在沒有得到巴方許可的情況下,就悍然越境巴基斯坦進行軍事行動,這完全是侵犯巴國主權的行徑。
巴基斯坦的反制措施能否湊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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