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抓源頭治理,注重制度建設。中央及各地區各部門將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作為治理工作的一項根本而緊迫的任務積極推進。據統計,全國各地區各部門和納入治理範圍的111.99萬個單位通過“小金庫”治理共完善制度39.64萬個。
謝旭人指出,在“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開展過程中,中央領導小組和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在理論研究、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等方面積累了一些經驗。一是“小金庫”治理工作,必須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部署和要求,把握好治理工作的正確方向和工作重點。二是“小金庫”治理工作,必須堅持齊抓共管,發揮各級職能部門的職能優勢,建立強有力的組織領導和多部門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三是“小金庫”治理工作,必須堅持依靠群眾,廣泛宣傳,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四是“小金庫”治理工作,必須堅持勇於創新,不斷改進方式方法,提高治理工作水平。
謝旭人強調,“小金庫”治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和長期的工作任務。經過三年的專項治理工作,儘管我們檢查糾正了大量的“小金庫”問題,查處了一批典型的“小金庫”案件,“小金庫”多發高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但產生“小金庫”的體制制度根源還沒有完全剷除,“小金庫”問題在少數單位可能仍然存在。下一步,要進一步落實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專項治理各項收尾工作,鞏固治理成果,進一步落實好長效機制建設各項工作任務,著力推進治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一是進一步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對於今年全面複查和督導抽查發現的“小金庫”問題,要及時進行跟蹤和督導;對以前年度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也要進行全面梳理,明確時限,分類指導,促進整改落實到位。二是進一步加強長效機制建設。要抓緊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紮實推進今後一個時期的長效機制建設。三是著力推動治理工作常態化。專項治理機構撤銷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鞏固現有的溝通協調機制,整合資源,加強監督管理;要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職責,推進“小金庫”監督檢查的常態化,在黨風廉政建設和日常財政檢查、審計監督中強化治理工作。
會議由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主持,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審計署副審計長侯凱和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劉建華分別就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有關工作情況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以及專項治理收尾工作安排進行了通報說明。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成員及相關聯絡人員參加了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