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捕魚”最近成了東亞海域的敏感詞,與標誌著繁榮的各類巨型油輪和商船相比,在東亞海域往來的各國漁船的數量更加龐大,然而,這些海上“原住民”最近在各國間引發了不小的風波。在日本扣押、釋放中國漁船及船長事件後,韓國海洋警察廳廳長日前強硬表態要“嚴打中國漁船非法捕撈”。早在古代,希臘各城邦以及古羅馬和迦太基人之間就曾爆發過激烈的漁業戰爭,近些年來由於200海裡專屬經濟區概念深入人心,漁業糾紛變得更頻繁,丹麥和加拿大為爭奪大西洋比目魚漁場發生過兩國軍艦對峙的“比目魚戰爭”;韓國十幾年前漁船頻頻“入侵”日本海上經濟區造成《韓日漁業協定》被廢除;日本也多次抗議俄邊防部隊向“越界”日本漁船開槍的事件。英國廣播公司稱,東亞海域漁業糾紛,和相關海域主權、航道權、石油開採權摻雜在一起,極易引發各國矛盾,成為東亞矛盾衝突潛藏的隱憂。
中俄日韓為越界捕魚爭吵
13日,韓國海洋警察廳廳長牟康仁視察木浦海警署時稱,要強力打擊在韓國專屬經濟區非法捕撈的外國漁船,他在講話中指明主要管制對象是“中國漁船”。韓國農林水產食品部隨後稱,已經特別制定“中國漁船非法捕撈特別管制對策”。此外,韓國將現在的漁政巡邏船由2艘增加到7艘。韓國媒體顯得更為強硬。韓國《國民日報》社論稱,對於中國漁船非法捕撈行為,韓國政府現行的外交政策過於低姿態,應進行修正。
在韓國,一些媒體還把韓中漁業糾紛與此前日本扣留中國漁船事件相比較。韓國《朝鮮日報》報道的標題就是“中國政府批評韓國暴力對待中國漁船,但對姿態強硬的日本政府則要求從快處理”。實際上,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6日扣押進入日本海域的中國漁船,但發現船上漁具未濕,魚艙內也沒有魚,判斷該船是“船員睡著時漂進日本海域”。儘管日本《產經新聞》將事件說成是“中國不斷挑釁的表現”,建議日本採取更強硬態度,但長崎地方法院最後判中國船長繳納30萬日元罰金釋放回國。
韓日媒體在紛紛要求強硬對待越界中國漁船的時候,卻很少提自己漁船“非法越界”的情況。《產經新聞》7日援引日本海上保安廳的統計數據稱,外國漁船在日本海域進行違法作業被扣案件今年有10件,其中9件涉及韓國漁船。而十幾年前,由於韓國漁船蜂擁到日本專屬經濟區內進行非法捕撈,日本於1998年單方面宣布廢止《韓日漁業協定》,禁止一切韓國漁船到日本專屬經濟區內進行捕撈。此後,韓日進行多輪協商,重新簽訂新《韓日漁業協定》,對韓國漁船到日本專屬經濟區內捕撈嚴格控制。韓聯社曾稱,這份新協定給很多小漁船主沉重打擊,造成“如果遵守協定就無法生存”的困境。
其實,日本漁船也吃過“越界捕魚”的虧。今年2月,俄羅斯邊防部隊在南千島群島附近海域朝一艘日本漁船開槍射擊。對此,《俄羅斯報》稱,俄日漁業糾紛由來已久,經常發生俄羅斯扣押和槍擊日本漁船事件。該報引述俄專家的話稱,日本漁船經常進入俄海域捕魚,給俄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日本漁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後面有日本政府的縱容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