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1日電/2011年12月20日,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第四次領導人會議在緬甸首都內比都舉行。會議通過了《內比都宣言》。宣言全文如下:
內比都宣言
超越2012:面向新十年的戰略發展夥伴關係
(GMS第四次領導人會議聯合宣言)
緬甸,內比都,2011年12月19日至20日
我們,柬埔寨王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緬甸聯邦共和國、泰王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政府首腦,在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第四次領導人會議之際:
見證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二十年來在加強次區域互聯互通以及應對共同的社會和環境問題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認識到這些成就是在首份《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十年戰略框架(2002-2012)》所設定的切實可行的原則、重點和項目的全面指引下,通過講求實效、目標明確的共同行動取得的。這一框架2002年在金邊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第一次領導人會議上通過,2005年7月在昆明第二次領導人會議上得到完善,2008年在萬象第三次領導人會議時進行了總結和調整,進一步增強了有效性;
意識到本地區乃至世界目前面臨著嚴峻挑戰和風險,並對已經取得成績的可持續性和通過合作可能取得的更多效益構成潛在威脅;
認識到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項目從1992年啟動以來,在汲取過往教訓的基礎上,對目標和要求進行了較大調整,並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強調更強勁、更緊密的合作,採取針對性和創新性手段應對和戰勝未來挑戰,以及利用新的地區和全球形勢變化產生的機遇的重要意義;
在此重申我們對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的承諾和以新的戰略框架為指引努力追求新的共同行動的決心。新戰略框架的制訂,旨在幫助次區域順利度過充滿挑戰的新十年,推動實現建立一個融合、繁榮和和諧的次區域的願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