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該媒體的統計中,上市央企的整體稅負超過民企兩倍。
早在2006年,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的張斌和楊志勇研究就發現,雖然實行同一稅制,但國有與民營企業的實際稅負存在較大差異。私營企業所承擔的稅額大大低於國有經濟。但表面上國有企業及國有經濟稅收負擔較重的背後,是國有企業及國有經濟的規模優勢和壟斷利益。納稅500強企業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與煙草、石化、電力、電信等行業高度重叠,這些行業的高稅負,往往反映了這些壟斷或特許行業較高的利潤水平。由於缺乏競爭,較高的稅負所帶來的經營壓力並不顯著。
“而且,國有企業常有政策優勢,會直接與相關部門就特殊事項申請予以免稅,尤其涉及到重大事項、重組等。民營企業往往就沒有這方面的優勢。”一位來自稅務稽查機構的工作人員透露說。
張斌他們分析,民營企業相對較輕的稅收負擔是與稅收征管、納稅成本以及激烈的競爭和巨大的經營壓力聯繫在一起的。因此,私營企業逃避稅收的動力雖遠強於國有企業,但即使這樣,也並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他們的困境,尤其在那些門檻較低、競爭激烈的行業和領域。
姜慶國是浙江一家物流公司的老總,主要業務是國際物流,包括航運和海運。他一直不敢涉足國內物流業務。在物流業的各項稅賦多達12種,而且重複徵稅的現象頗為嚴重,以倉儲為例,重複納稅的比例甚至高達50%。事實上,中國的中小企業除了法定的稅賦之外,還要承擔各種額外的收費和罰款。
去年6月,國務院為制止各種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亂攤派,確實減輕中小企業的非稅負擔,還專門成立了由工信部部長李毅中任組長,監察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公安部等逾10個部門的副部級官員擔任成員的“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減負”行動的力度可謂前所未有,但地方執行的效果仍有待檢驗。周天勇預測:如果不能切實降低小微型企業的稅負,杜絕政府各行政機構和行政性事業機構的各種收費和罰款,未來兩年將更加困難。
10月,國務院出台了促進小微型企業發展的“國九條”,其中包括提高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延長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三年內免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貸款合同印花稅等等稅收的優惠政策。
但在那些企業主看來,這些優惠政策仍然只是杯水車薪。
周天勇也表達了他的擔憂:國務院的政策,會遇到地方財政稅收部門、銀行部門和政府各收費性的行政及行政性事業機構的強烈抵制。就這點政策,能否落實到位,還是一個懸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