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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讓利,“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08 20:33:49  


  在中國石油及中國石化多次呼籲調整石油特別收益金的起徵點之後,近日兩家公司對外公告稱,國家正式宣布從2011年11月1日起,對該特別收益金進行上調。原先的起徵點從40美元上調到了55美元。預計隨著新政策的實施,兩大公司將直接減少392億元的特別收益金繳納額。

  所謂“石油特別收益金”,是指財政部從2006年3月起開始對國內的石油上游開採企業徵收的非稅收入,即通常所說的“暴利稅”。根據財政部下發的《石油特別收益金徵收管理辦法》,企業需要為每桶40美元以上的收入部分繳納特別收益金,其原有徵收比例是按石油開採企業銷售原油的月加權平均價格來確定,起徵點為40美元/桶,直至每桶60美元以上,徵收比率從20%-40%以5級累進。

  “暴利稅”收了五年,石化巨頭們一直沒有放棄關於降低繳納額的游說努力,2011年7月,資源稅改革大局已定的事實更成了最佳的游說理由,當時曾有媒體報道,中石化和中石油提出,希望資源稅在以量徵收改為以價徵收後,“取消或減征石油特別收益金”,但能源專家表示,這只是“石化雙雄”一廂情願的想法,相關提案想獲得有關部門通過的可能性不大。 

  距上述報道僅僅五個月的時間,資源稅剛剛於2011年11月1日在全國徵收,“石化雙雄”的“一廂情願”就成了“板上釘釘”,不能不驚嘆石化巨頭們的確不是一般的企業,其擁有的強大話語權和博弈能力甚至可能超出了業內專家的想象。 

  無法知道做出上調暴利稅起徵點決定的部門出於怎樣的考量,專家多認為,石化巨頭因為多收資源稅,便要求降低特別收益金的要求在現階段並不合理。國家徵收暴利稅,是因為石油屬於公共資源,石化巨頭們依靠壟斷這種公共資源獲得了畸高的利潤,卻給下游企業以及公共利益帶來了很大損失,需要徵收暴利稅予以彌補,而資源稅則是為了補償資源輸出地的環境損失,兩者性質完全不同。重要的是,雖然暴利稅讓石化巨頭們表面叫苦連天,但從歷年財報可以看出,其淨資產收益率除中石化在2008年跌出10%以外,其餘年份均保持著超過10%的良好盈利水平,這說明暴利稅根本不足以影響他們獲得高額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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