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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報:日本在釣魚島“小步快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13 00:21:40  


 
  刻意挑選中國節假日搞小動作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政府於多年前就已開始調研專屬經濟區的基線點島嶼,並試圖加強對其管控,此次“命名”只是其中的一個步驟。2009年12月,當時的鳩山由紀夫政府就曾通過“離島保全基本方針”。這一方針就要求加強離島保全,並建立海洋資源開發據點。

  此後,2011年3月,日本內閣官房綜合海洋政策本部事務局曾專門開展過“有關作為專屬經濟區基線點的離島”調查,當時曾向地方行政部門和漁業團體調查過包括釣魚島、赤尾嶼和黃尾嶼在內多個島嶼的詳細信息,甚至還包括島上是否曾有人居住、過去居民生活等情況。
  
  此外,在釣魚島問題上,日本政府在春節期間施展“小動作”已非首次。2005年2月9日,就在正月初一這天,時任日本內閣官房長官細田博之宣布將釣魚島上燈塔收歸國有,理由是“(燈塔)由於所有者放棄所有權,已經成為國有財產,即日起由海上保安廳維護管理”。

  有觀點認為,日本之所以選擇在中國春節期間發布消息,很可能是考慮到在此期間中國媒體的注意力多集中於節日新聞,因此可以減少中方輿論對日方動作的關注程度。

  漸進式布局逐步成型

  近年來,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的布局呈現“漸進式”的特點,這體現於首先制訂一個總體目標和路徑,然後尋找機會,分階段逐步推進,不“冒進”但也不輕易放棄機遇。如果中國對日本的上一步沒有太大反應,那麼日本很可能會適時推出下一步,而下一步的層次高低,則會根據當時的國際關係背景以及中日兩國關係時機而定。

  以燈塔這種“小事”為例,先是由右翼團體在上世紀70年代修建了燈塔,後來由右翼團體轉給漁民團體,再後來由所有者放棄所有權,政府“自然而然”地收歸國有。

  又如在釣魚島土地“地權”的問題上,日本首先確認釣魚島屬於私有地,後來於2003年與所謂“擁有釣魚島所有權的國民”簽署了“租借”合同,以年租金2256萬日元的價格“租下”了釣魚島及南小島、北小島共3個島嶼,作為國家管理的特殊“私有地”。其後,日本媒體又不斷放出要將釣魚島“國有化”的風聲,2010年時還曾因此而引發過輿論熱炒。從這一點看,日本政府內部很可能已有將釣魚島“國有化”的方案,只是在等待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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