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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看守所中曾回顧創業史 寫數萬字控告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14 09:04:38  


 
  吳英真的會死嗎?

  一定程度上,這為吳英贏得了輿論的同情。

  當二審維持死刑的判決出來,輿論的反對亦前所未有。全國引發了持續的、大規模的討論,“罪不至死”、“刀下留人”聲音不絕於耳。

  社會精英們主導了這場寬容,包括著名的學者、律師、企業家以及許多的社會名流,以各種方式為吳英求情。

  1月25日,大年初三,中國律師界的泰鬥張思之致函最高人民法院一級大法官張軍,呼籲“吳案留人刀下”。

  元宵節前後,在亞布力中國企業家論壇上,著名經濟學家張維迎斥責,吳英的死刑是中國改革的倒退。

  記者在浙江的採訪中,企業家們幾乎無一例外地為她鳴不平。

  “一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憑她自己的實力創辦企業,錢不夠怎麼辦?先是向銀行貸款,但你知道,那是不可能貸到的。只能四處借錢,錢賺了,或者支付利息,或者買個東西送給人家表示感謝。”在他們看來,這樣的事情在民營經濟發達的浙江相當普遍。企業要發展,銀行的錢又借不到,資金緊張的時候就要向別人高息借來周轉一下。“接近90%做企業的人都曾這麼幹過。”

  目前在中國,大批的民營企業無法從正規渠道獲得融資。因此,循環於體制外的民間借貸成為一種普遍存在,並且成就了浙江一大批企業家以及充滿活力的民營經濟。它不被法律所明確認可,大多數時候被默許存在,然而一旦出現意外,法律便會突然出現。

  這是社會寬容的基礎。某種程度上,保護吳英便是保護他們自己。

  但司法機關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明顯不同。根據被媒體廣泛引用的來自浙江大學的《浙江省民間融資研究報告》顯示,在吳英案的案發地浙江省金華市,2008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案件數為7件、集資詐騙罪的案件數為1件,此後在2009年達到巔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案件數為34件、集資詐騙罪的案件數為5件。

  一位金華市公安系統的警察告訴記者:在目前的金融體制現狀下,非法集資肯定是重點打擊的對象。

  在吳英之前,被判處死刑的不乏其人。例如,2009年浙江麗水的杜益敏案。

  浙江省一位高級別官員這樣向記者評價了吳英案以及社會對吳英案的討論:“我從網上看到了大家對吳英案是非生死的討論。但這麼早就給吳英的生死下定論顯得多餘了,這個案子沒有一年半載還結不了。”從目前的情形看來,他認為,最高法院的死刑複核程序很大可能會改變浙江省高院的終審判決。我們國家要判一個人死刑已經沒那麼容易了。”

  事實上,自2007年始,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中國的死刑判決開始大幅度減少。2011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項經濟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但不包括集資詐騙罪。在這次修正案討論的過程中,集資詐騙罪要不要取消死刑也是焦點問題之一,但最終立法部門沒有下決心取消。

  “不出意外,下一次要取消死刑的罪名首先就是這個罪。”著名法學家陳光中斷言。

  限制和減少死刑,這是中國死刑政策的大方向。在此宏觀環境下,法學界大多認為,判吳英死刑並不十分妥當。

  那位參與辦理該案的警察也心有不忍:判死刑有點可憐了。

  面對巨大的輿論壓力,最高院將會非常慎重,或將會為吳英免死——這是流傳於司法界的一種看法。“但別忘了,根據近年統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核程序改判的比例僅有3%左右。”司法系統的一位官員提醒說。

  從這個角度看,吳英的生死依然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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