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價方案是否應“劫富濟貧”
廣東省消委會代表、律師朱永平帶來了自己的水價調整方案。翻看朱永平撰寫的說明,記者發現該方案與物價局提出聽證的兩個方案有諸多不同:“照顧低保戶、微調用水基數、特種用水階梯化”等。與另兩個方案比較,該方案增加普通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數,第一級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28立方米;第二級水量為29至36立方米;第三級水量為36立方米以上。而非居民生活用水定位為3.6元/立方米,比方案一和方案二每立方米各多出0.18元和0.34元。
因為考慮到特種用水在性質上為享受型消費用水,用水量大且浪費嚴重,該方案創新性提出對特種用水實行階梯水價。三級水量分別為75立方米及以下、76至120立方米、120立方米以上,收費依次為20元、30元、40元每立方米。說明書寫道:“各級水量基數根據廣州市特種用水行業平均每戶每月用水量確定。第一級水量基數參考了哈爾濱市水資源管理辦公室近幾年給出的相關數據。”
此外,方案更建議政府對低保戶免費提供21立方米以下用水,22至27立方米按2.02元/立方米收費,27立方米以上用水按3.03元/立方米收費。
“我這個方案就意味著‘劫富濟貧’”,朱永平告訴記者,“港澳政府都有免費向窮人提供用水的制度,我們政府也應該向低保戶傾斜。”
事實上,廣州市物價局對低收入困難家庭實行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計收,超出部分按此次定價的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第一階梯計收水費的優惠政策。方案一、二均對低收入困難家庭戶的基本生活用水消費沒有影響。“0.7元/立方米從1996年就開始實行,12年來一分錢都沒有漲。”廣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在聽證會上作出回應。
為什麼不對低收入困難家庭用水實行免費?廣州市物價局10天前掛在官網上的《廣州市自來水價格調整有關問題解答》中稱,不管對何種類型的用戶實行免費用水,都有可能導致浪費用水的情況。
但朱永平對此回應並不“買賬”,當天他就在個人微博上稱這是“簡單粗暴的有‘罪’推定”。多名代表在聽證會上也表示,水價調整應考慮弱勢群體承擔能力。據悉,廣州的低保戶每月生活保障費為515.83元,按照廣州物價標準,生活壓力相當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