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發展的協調性和產業的競爭力。我們堅持有扶有控,促進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增強發展後勁。
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全面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加大農業生產補貼力度,穩步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加強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加強農業科技服務和抗災減災,中央財政“三農”支出超 過1萬億元,比上年增加1839億元。農業全面豐收,糧食總產量實現了歷史罕見的“八連增”,連續5年超萬億斤,標誌著我國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躍上新台階。
繼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解決了6398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困難和60萬無電地區人口的用電問題,農村生產生活條件進一步改善。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大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汽車快速發展,三網融合、雲計算、物聯網試點示範工作步伐加快。企業兼併重組取得新進展。
支援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中央預算投資安排150億元,支援4000多個項目,帶動總投資3000億元。加快發展資訊諮詢、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新興服務領域不斷拓寬。交通運輸產業快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進一步夯實。
推進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發佈實施“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和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清潔能源發電裝機達到 2.9億千瓦,比上年增加3356萬千瓦。加強重點節能環保工程建設,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1100萬噸,5000多萬千瓦新增燃煤發電機組全部安裝脫 硫設施。加大對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調控力度,淘汰落後的水泥產能1.5億噸、煉鐵產能3122萬噸、焦炭產能1925萬噸。實施天然林保護二期工程並提高補助標準,實行草原生態保護獎補政策,開展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試點。植樹造林9200多萬畝。
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出台實施促進西藏、新疆等地區跨越式發展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制定實施新10年農村 扶貧開發綱要和興邊富民行動規劃。區域發展協調性進一步增強,中西部和東北地區主要經濟指標增速高於全國平均水準,東部地區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加快。城鎮化率超過50%,這是中國社會結構的一個歷史性變化。勝利完成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任務,積極推進青海玉樹、甘肅舟曲、雲南盈江抗災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
(三)大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級政府加大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的投入,全國財政支出2.82萬億元。
持續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強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突破一些關鍵核心技術,填補了多項重大產品和裝備的空白。天宮一號目標飛行器與神舟八號飛船先後成功發射並順利交會對接,成為我國載人航天發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紮實推進教育公平。深入貫徹落實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經過25年堅持不懈的努力,全面實現“兩基”目標。免除3000多萬名農村寄宿制學生住宿費,其 中1228萬名中西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生活補助。建立起完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初步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城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
推動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提高幼兒入園率。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首屆免費師範生全部到中小學任教,90%以上在中西部。
大力加強文化建設。中央財政加大對文化惠民工程的支援,各地對公益性文化事業投入顯著增加。擴大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範圍,服務面逐步拓展。文化體制改革繼續推進,文化產業快速發展。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取得重要進展。大力加強群眾體育設施建設,全民健身活動蓬勃開展,體育事業取得新成績。
積極穩妥推進醫藥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繼續擴大,13億城鄉居民參保,全民醫保體系初步形成。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重大疾病醫療保障病種範圍進一步擴大。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 的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現全覆蓋,基本藥物安全性提高、價格下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有序進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取得新進展。
(四)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解決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我們堅持民生優先,努力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全力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加大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支援力度, 著力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人群就業。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77.8%,同比提高1.2個百分點。農民工總量2.53億人,比上年增長4.4%,其中,外出農民工1.59億人,增長3.4%。
積極調整收入分配關係。著力提高低收入群眾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速為1985年以來最高,連續兩年快於城鎮居民;各地普遍較大幅度調高最低工資 標準;連續第7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年人均增加1680元,5700多萬人受益;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準以及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 標準,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等8600多萬名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擴大中等收 入者所佔比重。
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降低900多萬個體工商戶稅負。中央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比2009年提高92%,把更多農村低收入人口納入扶貧範圍,這是社會的巨大進步。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社會保障覆蓋範圍繼續擴大,全國參加城鎮 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人數大幅增加。2147個縣(市、區)實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1334萬人參保,641萬人領取養老 金。2343個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3.58億人參保,9880萬人領取養老金,覆蓋面擴大到60%以上。
解決了500多萬名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的歷史遺留問題。將312萬名企業“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養老保險跨地區轉移接續工作有序推進。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健全,向制度全覆蓋邁出重大步伐,這是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取得的重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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