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草案明確提出了降低黨政領導幹部代表比例,這是自1954年一屆全國人大以來,第一次就該問題提出明確要求。
此外,草案對婦女代表比例規定,應高於上屆。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明確提出了婦女代表比例不能低於七屆的比例。
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出後,婦女代表比例反而低了1.58個百分點,在十屆人大五次會議作出的決定中,第一次明確了婦女代表的比例為22%,不過本屆全國人大代表選出後,也未能達到這一比例,為21.33%。
下屆人大代表名額調整歷程
1997年
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對代表名額分配調整,此後名額一直沒有變化。
這10多年來,全國各省市人口發生大的改變,農村和城鎮人口比例發生變化,代表名額要重新計算、分配。
2010年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對選舉法進行了修改,解決了以往城鄉“同票不同權”問題,規定要按城鄉同比例選舉人大代表。
2012年3月8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有待審議通過。
2012年6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根據決定,會就各省區市代表的具體名額作出分配。
2013年1月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將選出。
2013年3月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任期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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