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少將羅援在三月七日的政協社科討論會上提出兩岸應該有2012年新共識,這個新共識就是“一中共表”,同時呼籲馬英九政府最好把“不統”去掉。
然而,就目前的馬英九和國民黨的憂慮與及其處境去考量,兩岸不可能達成“一中共表”的“2012年新共識”。羅援少將建議馬英九政府把“不統”去掉,這個建議和台灣統派團體在3月8日呼籲馬英九應該恢復“國統綱領”和“國統會”是同工異曲。
儘管馬英九再三強調他的“不獨”是指在他任內不談統一問題,但是他把“不統”放在“不獨”和“不武”之間,這給台灣民眾傳達“拒絕統一”的錯誤訊息,這是現在台灣法理所不容的。
我建議,兩岸可以用兩岸二十年前的香港協商創意,達成“和平統一,各自表述”的共識,這也就是說兩岸可以在各自的法理約制下提出“和平統一”的的不同主張,大陸方面可以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而且台灣也可以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府”或“和平統一,一國兩區”,甚至可以提出“大陸是中華民國的特區”的主張,如果台灣方面提出這樣的主張,也是符合中國大陸過去一慣的主張──“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麼問題均可談”。如此,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就有了明確的方向。這也是馬英九對指控他是“獨台”的一個最有力的反駁。
“和平統一,各自表述”的共識,可先通過“二軌”、“三軌”進行接觸,討論出若干個文本的方案,然後再交由兩會去協商達成共識,以作今後兩岸協商的基礎。
當然,“獨派”和民進黨或會大肆攻擊馬英九“傾中”,但是,“台灣的輿論戰規律是‘先講先贏’,在佔領輿論制高點後,已是‘一句頂一萬句’對手再多反駁解釋也是‘狗吠火車’。”馬英九在2008年提出了“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的論述,以及有關ECFA簽署的論戰都驗證了這一條規律。
如果馬英九因在兩岸和平發展道路上昂首闊步而遭“獨派”咒罵,這與無數的先烈在一個世紀以前壯烈犧牲相比,根本算不了什麼。況且,“獨派”咒罵所換回來的是馬英九在青史上留下赫赫有名的定位,這可以說是,出最小的資本,追求最大的利潤,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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