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指出,加強衛生部門對醫療費用的監管控制,及時查處為追求經濟利益的不合理用藥、用材和檢查及重復檢查等行為。加強對費用增長速度較快疾病診療行為的重點監控,控制公立醫院提供非基本醫療服務。
規劃提出,推進公立醫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同時,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理事會與院長職責。建立以公益性質和運行效率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提高醫務人員待遇。嚴禁把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藥品和檢查收入掛鉤。
規劃指出,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持續提高醫院管理水準和醫療服務品質。簡化掛號、就診、檢查、收費、取藥等流程,方便群眾就醫。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發展面向農村基層及邊遠地區的遠程診療系統。
規劃指出,縣級公立醫院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龍頭。“十二五”期間要把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力爭使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2015年要實現縣級公立醫院階段性改革目標。
同時,加快推進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拓展深化試點內容。鼓勵社會資本對部分公立醫院進行多種形式的公益性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