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他對溫州說,改革“允許試錯”。面對“尚方寶劍”,溫州負責金改的一位官員在近期的一檔財經節目中則表示,對他而言,這次改革“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溫州本地學者擔心,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地方政府可能會趨於保守,事事請示,層層報告。
“中央是允許你試錯,但一旦錯了,你的官是升不了了。”溫州本地一位熟悉官場的企業家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至少,目前在如何闡釋最關鍵的第二條,即能否誕生真正的“民營銀行”,溫州地方官員尚不能確定。
溫州金融辦主任張震宇明確地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到底民間資本能不能取代之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成為村鎮銀行的主發起人,溫州目前由明星企業作為主發起人的小額貸款公司能不能直接轉制為村鎮銀行(這意味著同時保留對村鎮銀行的自主經營權),審批權在“銀監會”。
而12條中的“推動更多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是另一個溫州向國家爭取的改革領域,審批權則在證監會。張震宇指出,溫州希望私募債的價格能定在小額貸款公司(最高為銀行基準利率的4倍)和銀行貸款利率之間,“我們現在跟證監會在討論”。
不過,就在溫州金改獲批前不久,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在一篇文章中透露的改革思路,尺度極大,令人期待。
在2012年3月1日出版的《中國改革》上,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撰寫了《溫州金融改革再出發──對溫州金融風波的認識及推進改革思路》。在這篇文章中,他指出,溫州要立足長遠,本著更加積極主動的態度,更大力度地推進金融改革。
文中所提的4條建議,前兩條內容意味著溫州將完全放開本地的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的准入,村鎮銀行不僅要成為民資自主管理的民營銀行,而且主發起人可以不再是企業,而是合格的自然人。
這些建議,除了利率市場化以外,都可置於措辭模糊的“12條”之內。現在人們最為期待的是,這些建議能出現在溫州即將出台的改革細則中。
地下民間借貸“陽光化”
作為放貸方的個人,害怕露富,特別是公務員和官員。作為借貸方的中小微企業,如果要來這裡登記借款,也相當於把企業的財務狀況曝光。
溫州幾乎全民放貸,民間借貸規模大約有1000億。如何讓這筆龐大資金從地下走到地上,納入規範化管理,亦是這次金改的重點。
就在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獲批的第二天,一家全新的公司──民間借貸登記服務有限公司注冊成立。正是這家由14家法人、8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公司,被賦予了“讓溫州地下借貸陽光化”的重任。
不過,公司開業的時間一拖再拖,其原因據說是因為投資人和政府並沒有完全想好這個東西具體該怎麼做。
首先遭遇的就是法律困境。由於旨在讓地下錢莊陽光化的《放貸人條例》總是難產,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能向企業貸款的就只有銀行等金融機構,企業如果向個人融資就是違法。中國因為非法集資被司法處置的案例從未斷過。
當然,既然民間借貸登記服務有限公司已經完成注冊,那麼企業向個人融資的行為就應該是得到有關方面默許的。
但是,真正要讓借貸雙方都有動力來這裡登記,尚有許多難題。
作為放貸方的個人,害怕露富,特別是公務員和官員。而且一旦有利息收入,根據國家法律還要繳納高達20%的個人所得稅。而原來民間借貸因為是地下,所以沒有納稅。
而作為借貸方的中小微企業如果要來這裡登記借款,也相當於把企業的財務狀況曝光。現在溫州很多出現財務危機的中小企業,即使政府有資助資金都不敢用,就怕被銀行知道,列為“關注”對象,斷了今後從銀行貸款的路。而且如果出現還貸逾期或者不還,不僅下調信用評級,企業還要面臨司法訴訟。
“如果沒有給放貸人保障,沒有給借款人貼息,我幹嘛來這裡登記,不嫌麻煩嗎?”方培林反問道。
企業一旦開張後,還將面臨一個很大的挑戰,即如何平衡一家民營企業的逐利衝動和承擔民間信貸“陽光化”重任這個准公益組織之間的矛盾。
“因為一旦政府直接介入,就面臨借貸雙方需要繳稅的問題。”該人士說,“另外,政府擔心一旦有借款不還的情況,出資人會找政府算賬。但其實投資總是存在風險的”。
所以溫州政府後來決定讓民間來辦,並讓鹿城區明星企業開元集團牽頭。
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負責人徐智潛說,當前登記中心的運營費用是依靠向入場中介機構收取租賃費。“現階段,登記中心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而是帶有公益色彩的純服務機構。”
“如果虧損,那麼財政會補貼一點。”徐說。
面對所有潛在的問題,作為股東之一的溫州中小企業協會會長周德文強調:辦法總比問題多。
“其實就是想通過這個平台服務中心,重新建立溫州的契約精神。”上述知情人說。溫州的信用重建並非一兩天之功,也不是說設立了一個登記服務中心馬上就能解決。“不過,這是我們必須要走出去的一步,一直堅持下去,路慢慢會走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