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劃》劃分了八類海洋功能區,並提出了各類功能區管理要求
《區劃》將我國全部管轄海域劃分為農漁業、港口航運、工業與城鎮用海、礦產與能源、旅遊休閑娛樂、海洋保護、特殊利用、保留等八類海洋功能區。
――農漁業區主要是指適於農業圍墾、漁業基礎設施建設、養殖增殖、捕撈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的區域。重點保障黃海北部、長山群島周邊、遼東灣北部、冀東、黃河口至萊州灣、煙(台)威(海)近海、海州灣、江蘇輻射沙洲、舟山群島、閩浙沿海、粵東、粵西、北部灣、海南島周邊等海域養殖用海。農漁業區開發要控制圍墾規模和用途,合理布局漁港及遠洋基地建設,穩定傳統養殖用海面積,發展集約化海水養殖和現代化海洋牧場。要保護海洋水產種質資源,嚴格控制重要水產種質資源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及洄游通道內各類用海活動。
――港口航運區是開發利用港口航運資源,可供港口、航道和錨地建設的海域。重點保障大連港、營口港、秦皇島港、唐山港、天津港、煙台港、青島港、日照港、連雲港港、南通港、上海港、寧波-舟山港、溫州港、福州港、廈門港、汕頭港、深圳港、廣州港、珠海港、湛江港、海口港、北部灣港等沿海主要港口用海。港口航運區開發要深化整合港口岸線資源,優化港口布局,合理控制港口建設規模和節奏。維護沿海主要港口和渤海海峽、成山頭附近海域、長江口、舟山群島海域、台灣海峽、珠江口、瓊州海峽等航運水道水域功能,保障航運安全。
――工業與城鎮用海區是指適於發展臨海工業與濱海城鎮建設的海域,主要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和重要港口毗鄰海域。重點保障社會公益項目用海,維護公眾親海需求。優先安排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確定的建設用海,重點支持國家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循環經濟示範區、保稅港區等的用海需求。重點安排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產業用海,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消耗型工業項目用海。工業與城鎮用海區開發應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的銜接,合理控制圍填海規模,優化空間布局,加強自然岸線和海岸景觀的保護。新建核電站、石化等危險化學品項目應遠離人口密集的城鎮布局。 |